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市坚定不移地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相继实施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举措,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02年的2098元增长到2011年的6480元,接连跨越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4个“千元大关”,年均增长13.3%。这是记者11月5日从市农委了解到的信息。
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的调查数据显示:从1978年到2002年的24年间,重庆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加82元;而从2002到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加487元。同时,农民的收入结构也在不断优化。(见图表)
工资性收入对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贡献最大。全市实施了“百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程”和“百个经济强镇工程”,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创业就业培训,到去年年底,已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887万人,约占农村劳动力资源的60%。在就业机会增加和农民工工资不断上涨的推动下,农民工资性收入成倍增加。调查显示,2011年,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894元,比2002年增加2111元,增长2.7倍,年均增长15.6%。从2002年以来,工资性收入对农民增收的贡献达48.2%。
家庭经营纯收入仍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支撑。在有序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同时,我市深入实施“农业产业化百万工程”,加大农业内部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狠抓贫困地区农民增收,突出发展林下经济,以开发林业、林果、林菜、林药、林茶种植和林畜、林禽养殖以及林产品加工、森林旅游等为主要途径,充分挖掘增收潜力,促进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稳步增长。2011年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达2748元,比2002年增加了1583元,翻了一番多,年均增长10%。
财产性收入增长提速。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步伐加快,“地票”交易增值收益反哺农民,乡村旅游迅速发展,农民新村建设及农村危旧房改造扎实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化改革顺利实施等系列措施,使得农民土地、房产收益及集体分配股息和红利等不断增加,促进了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快速增长。调查显示,2011年农民人均财产性纯收入140元,比2002年增加123元。
过去农民以实物收入为主,如今,我市广大农民群众正逐渐融入到全球范围内的商品化大生产中,货币收入迅速提高。调查显示,2011年农民人均获得的现金纯收入为5479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4.6%。农民收入货币化程度提高,可支配能力增强,也推动了收入增长方式和消费方式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