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杨凤临)昨天,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过全国检察机关和其他政法机关的共同努力,集中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绝大部分久押不决案件已得到清理纠正,这一长期困扰我国政法机关的“老大难”问题已经基本解决。
长期以来,我国刑事案件的羁押率偏高,一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时间过长,久押不决不仅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而且损害政法机关形象和公信力。中央政法委对此高度重视,要求最高检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及时督促办案机关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同时要求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检察机关牵头组织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工作。
在中央政法委统一领导下,经过全国检察机关和其他政法机关的共同努力,集中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绝大部分久押不决案件已清理纠正完毕。据统计,截至2013年4月30日全国羁押3年以上的久押不决案件共计1845件4459人,现已清理纠正1766件4299人,分别占总数的95.7%和96.4%。二是尚未完全纠正的久押不决案件绝大部分进入新的诉讼阶段。三是对32件42人长期羁押的久押不决案件坚决依法作出无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