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马某深夜钻窗入室盗窃,翻动物品时因动静大被住户发现,并被抓获。记者昨天获悉,通州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现年19岁的马某从外地来京打工,但没有找到正式职业。因为身上没钱买票回家,他想要行窃,并选择了通州区永顺镇一小区。2014年5月21日4时许,马某看到该小区一栋楼的三层窗户开着,就顺着楼门和一层、二层的窗户攀爬到三层,钻窗入室后开始翻动物品。因为动静大被屋里的男住户发现。男住户叫醒家人抓马某,马某吓得冲出房门就跑,在楼门口被抓获,并被交给警察。
法院认为,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马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