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张剑)男子孙某、李某冒充官员,由李某招揽客源介绍给孙某,两人谎称可以帮忙揽工程、办私事,并以此骗取多名事主总计10万余元。一审法院认定两人构成招摇撞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人不服提出上诉。昨天,记者从市三中院获悉,该院已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孙某、李某均30岁,无正当职业。从2013年8月起,两人演起了骗钱的“双簧戏”。孙某对外宣称系某单位官员兼领导秘书,李某则对外宣称系另一单位官员。李某在外结识各类“想办事”的事主,联系上以后就推荐给孙某。很快就有人中了这两人的诡计。2013年8月,市民张某与李某结识,希望能通过李某找关系联系一些安防工程,或者为一些人办理快速出国手续。对此,李某应承下来,并表示要找领导秘书去办。
按照预谋,李某将张某介绍给了孙某,对于提出的请求,孙某也爽快答应下来,“事情不大,我就能办,但是需要一些劳务费”。在交往过程中,孙某凭借花言巧语让张某对他的身份深信不疑。在接下来的4个月中,孙某向张某索要了4.3万余元现金及手机、打印机各一部。但孙某承诺的事情却一直无法办成。
与此同时,贾某、李某某也先后通过李某与孙某结识,孙某再次以同样方式向两人索要了6万余元现金。见事情长期不能办成,贾某在2013年11月报警。警方将孙某、李某抓获,两人对外宣称的虚假身份也被揭穿。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孙某、李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行为已经构成招摇撞骗罪,一审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两年,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孙某、李某不服判决,向市三中院提出上诉。
市三中院审理认为,孙某、李某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公民的个人财产,更集中表现为对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破坏。一审判决查明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