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薛某偷开父亲单位的奔驰车,拉着徐某上街专抢独行女子的包。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二中院终审以抢劫罪判处两人有期徒刑10年和11年。
23岁的薛某因盗窃、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贩卖毒品先后被行政拘留和判刑。他供述,去年春节前,他趁父亲不注意,偷拿了父亲单位的车钥匙并将奔驰车偷偷开走。同年2月13日,他与37岁的朋友徐某在一起抱怨没钱,并商量开车去抢独行女子的包。
去年2月14日5点多,他们开着奔驰车行至丰台区木樨园桥的辅路时,看见一名独自骑车的女性,车筐内有包。薛某开车横在马路上将自行车逼停,徐某下车抢走女子挎包,包内有现金500余元、白色苹果手机等物品。
当日晚11点左右,他们又开车行至朝阳区小武基文玩市场内,薛某驾车贴近一名步行女子,徐某从车内伸手抢女子的挎包。女子抱住包不放被拽倒,致右手、右膝受伤。该女子大喊救命,附近市场保安闻声走过去,徐某和薛某驾车逃跑,女子的包未被抢走。经鉴定,女子所受损伤为轻伤二级。
去年2月16日晚9点左右,薛某又开车到大兴区黄村镇,徐某在车内伸手抢走一名女子的挎包,内有现金8300元、金戒指等物品。
去年2月21日,两人被丰台警方抓获。丰台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11年,判处薛某有期徒刑10年。徐某上诉被二中院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