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温如军)记者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2014年11月下旬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下放1项定价权限。24项商品包括烟叶收购价格、铁路运输价格及国内民航货运价格和部分民航客运价格等。烟叶价格放开后,我国农产品领域已没有政府定价项目,全部放开由市场形成价格。另外,放开铁路散货快运、铁路包裹运输价格,以及社会资本投资控股新建铁路的货物运价、客运专线旅客票价。
2014年11月25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完善民航国内运价政策的通知,起全面放开民航国内航线货物运输价格;放开101条相邻省份之间与地面主要交通运输方式形成竞争的短途航线旅客票价;对继续保留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国内民航客运票价,改由航空运输企业按照国家制定的规则自主制定、调整基准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