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原则上不配越野车
公车治理北京出台方案,各区县下月上报公车情况;一般公车禁超18万
各级党政机关原则上不能配备越野车。昨天,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针对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北京市已出台具体方案,目前已通过各区县下达至具体各党政机关、政府职能部门。
对于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数量编制、配备价格以及档次,北京市目前也已有具体标准。其中特别规定,党政机关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确因地理环境或工作性质特殊,可适当配备国产越野车,但需纳入单位车辆编制,实行集中管理,不能作为领导干部的固定用车。
公车大摸底下月上报
预计6月上旬,各党政机关、职能部门须将自查的公务用车编制情况、实际配置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并上报至所属区县的公务用车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此前《21世纪经济报道》曾报道称,目前,全国各地公车治理专项工作已进入自查自纠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公车逐辆登记,不允许遗漏、瞒报,在6月底前确保100%的车辆登记,填表造册,彻底摸清车辆总数。除了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保密要求的车辆,登记情况将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同时,按照要求,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情况,也要予以登记摸底。此次专项整治从5月份开始,到12月底要全部结束。
公务车养护将定点
据了解,北京公车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力量,对上报情况进行逐车核实甄别。对违规的超编、超标配置车辆,将在符合编制、配置标准的框架下,本着节约原则,尽量在相关部门间调剂使用;对于确实无法调剂的,将进行统一、公开拍卖,拍卖款上缴国库。
为确保从源头治理公务用车,按照中央部署,北京市、区县两级政府,还将逐步制定、建立一系列针对公务用车的购置、审批、更新、管理、公示等制度。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将全面推行公务用车保险、加油、维修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未来,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将须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
近日,河南、陕西、浙江、新疆等省份也已纷纷出台关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对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反规定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等违规现象进行专项治理。
来源:新京报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