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诈骗人生“五进宫”
2010年11月16日,冯燕宾再次站在被告席上,罪名同样跟17年前一样,都是被控诈骗。
再次出狱的冯燕宾,改变了“名人路线”,他把目标瞄准有钱的中年女人,这次他扮演的角色是“中石化北京分公司副处长”。
出狱没几天,地铁古城站,50岁多岁的陈女士就成了“新猎物”。
“妻儿双亡”是冯燕宾编造的谎话。他曾有妻子,但并无子女,因感情不和,1992年,两人协议离婚,从此各奔前程。
也许是巧合,离婚后的冯燕宾开始了自己的“诈骗人生”。
1993年,谎称能在西城区国华商场买到便宜电视机,冯燕宾骗取两名朋友3900元,被劳动教养。1996年,他曾因诈骗某单位电瓶被西城法院判刑2年,并被开除公职。
事实上,冯燕宾家庭环境不错,父亲曾担任过某回收公司的书记,母亲曾在西城副食品公司工作。“虽然有高中文凭,实际上只有小学3年级文化。”冯燕宾自称是文盲。
1982年至1992年间,冯燕宾在当时的西城区物资局做业务。资料显示,冯燕宾除了这10年有正规工作单位,其余时间一直处于无业状态。
2009年7月被警方控制后,2010年11月16日,冯燕宾再次站在被告席上,罪名跟17年前一样,都是被控诈骗。
北京市二中院审理认为,冯燕宾曾因犯诈骗罪多次被判处刑罚,但不思悔改,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因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
冯燕宾自辩,只骗了韩某一个人,其他都是借款,已陆续在还款。
但法院认为,冯燕宾刑满释放后没有正当职业,其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多次诈骗他人钱款,所谓的还款只不过是用后次诈骗的钱款归还前次诈骗的钱款,实际并无还款能力,故冯燕宾的辩解无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不能成立。
最终以冯燕宾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
来源:新京报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