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此事若为真 有人已犯罪
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的德华律师表示,若“陪睡门”的视频内容是真实的,那么,马睿菈和视频中的男子应该受到治安处罚,而她口中所称的“花姐”,则已构成犯罪。
“分析两人的行为性质,马睿菈和视频中的男子已经是在卖淫嫖娼。”于德华律师分析说,对卖淫嫖娼的认定,并不要求双方实际发生性关系,只要双方在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的规定,马睿菈和视频中的男子应该受到治安处罚,甚至被收容教育。
至于马睿菈自称可以为该男子介绍别的歌手或演员,这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于德华律师认为,刑法第359条规定了“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但马睿菈的行为尚未构成此罪,虽然双方提到了要介绍一线、二线、甚至某知名女演员等“陪睡”,但也只是口头一说,并未着手实际实施,所以够不上介绍卖淫罪。
相比之下,视频中提到的“花姐”,却恰恰构成了介绍卖淫罪。如果视频中二人的行为被界定为卖淫嫖娼,那么花姐的介绍卖淫已经既遂。应当被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