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辆城管执法车被交警“贴条”。 本报记者王海欣摄
昨天是本市停车收费调整后的第一天,市发改委及市物价检查所相关工作人员对停车收费进行了重点检查。市物价检查所所长李洁表示,因为此次价格调整后有分币出现,如果停车管理员没有零钱找给消费者,“抹零”不算私自打折。
昨天,市发改委副主任张远带领市物价检查所工作人员对西单地区停车收费状况进行检查,特别对二类转一类地区进行检查,暂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但个别细节还不到位。
市物价检查所所长李洁表示,此次价格调整后,出现了0.25元的收费情况。目前已经要求各停车管理员备足零钱,但是难免遇见无零可找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市物价检查所要求,要保证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发票要给到足额,如果停车管理员实在无零可找,与停车人协商后可以“抹零”,不算私自打折,不予处罚。目前,发票面额最小为0.25元。
李洁介绍,目前全市有3000多个停车场,全市的价格检查人员都在进行检查。形式包括分区检查、巡查,还有备勤人员,有突发紧急情况即刻进行检查。她提示,为了避免价格纠纷,消费者停车时一定要核对好进出场时间,并保存好票据——“因为若证据不足,就难以定性处罚”。
释疑
跨昼夜分界点如何收费?
市发改委收费处负责人介绍,对于停车跨昼夜收费,即日起,将按照分界点前的收费标准收取。
具体办法是:停车收费是以晚9点和早7点为昼夜分界点。跨昼夜分界点停放,停放时间不足昼夜分界点前的一个计时单位的,按分界点前的收费标准和计时单位收费,不得拆分为两个时段计收停车费。
比如,车辆于晚8点50分进场停放,晚9点05分出场,则按照白天15分钟的收费标准收取,而不得拆分成9点前和9点后两个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