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近日正式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相比原来的顾问团,副主任不再由市政府秘书长和市科委主任兼任,改为“国内有较高威望的专家学者”担任,其工作内容也更细化,话语权更重。
工作规则下发同时,1993年印发的《北京市人民政府专家顾问团工作章程》同时废止。相比顾问团,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工作内容也更细化,话语权更重。其中,对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委员会可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市政府决策参考。
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主任仍由主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从2名增至3名,但不再由市政府秘书长和市科委主任兼任,改为“国内有较高威望的专家学者”担任。市科委主任担任秘书长,负责主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其他委员则来自北京地区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国家行政机构、专业服务机构和企业,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考虑到委员的稳定性,新规将每届任期从3年延长到5年,且可连续聘任。无特殊情况,首聘年龄不超过65周岁,任职的最高年龄不超过70周岁。委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对有利害关系的咨询事项主动回避。
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
职 责
1.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长远性、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市政府决策参考。
2.对全市重要规划、计划、政策的制订工作提供咨询建议。
3.指导市政府部门和区县完善决策咨询工作。
4.完成市政府临时委托的其他专题咨询任务。
方 式
1.委员在任期内应积极参加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的咨询活动,每年至少提出一份咨询意见或建议,对有利害关系的咨询事项应主动回避。
2.针对政府工作报告等重大决策问题,市政府将委托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咨询研究,并直接听取意见和建议。根据市政府中心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应确定相关重要咨询研究课题,并以座谈、书面等形式回馈成果。
3.视工作需要,委员可列席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召开的重要工作会议,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同时负有保密义务。
4.建立北京市决策咨询专家库,整合资源,形成网络,为决策咨询工作提供服务。
来源:京华时报 (记者 孙乾)编辑:孙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