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举措
今后不挪车可能被扣车
据一线交警介绍,对“不挪车造成拥堵”的司机进行处罚非常困难,处罚率非常低。即使处罚,对司机的影响也极为有限。
交管部门表示,如果想用重罚形成威慑力,就必须要修改《道交法》的相关条文,这在短期内并不现实。但警方现行的事故处理办法中有明确规定,在事故责任无法区分时,允许交警滞留车辆。警方目前正在据此征求法律界的意见,争取据此出台新的规定,对应当自行处理的事故中坚决不挪车的司机,暂时滞留车辆,以促使司机在交通高峰期自行解决交通纠纷。
“如果车子被扣,肯定会给司机带来明显不便。这种压力肯定会大于罚款。当然扣车不是目的,我们只是希望能够通过这种方式,加快老百姓自行快处的观念转变。”警方相关负责人说。
易误解
四种事故“难分责任”
交管局事故处刘建峰科长告诉记者,真正让司机们难以分辨责任的其实只有4种。
1、主辅路车在出入口相撞
易生误解:辅路车主认为,主路车驶出时属于并线,车身还未摆正,且驶出时应该减速,应承担碰撞的全责。
实情:在主路出入口,发生碰撞由辅路车承担全责。
2、无红绿灯十字路口相撞
易生误解:应当是同等责任。
实情:应当让右侧来车先行。
3、转弯或掉头车辆被直行车碰撞
易生误解:“我都转过来了,你撞了我的车尾,当然由你负全责。”
实情:左转弯或掉头车要避让直行车。碰撞责任由前者承担。
4、溜车
易生误解:“我没溜车,是你追尾!”
实情:由交警查看碰撞位置后才能确定。如判定是溜车,前车承担全责。
来源:北京晚报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