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就该省刚刚印发的《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相关情况做了通报。该《规划》是安徽省第一部国土空间开发规划,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的重要举措,是指导未来国土空间开发的纲领性文件和远景蓝图。
该《规划》将安徽省国土空间划分为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
重点开发区域分为国家重点开发区域和省重点开发区域,涉及国土面积3.35万平方公里,占该省国土面积的23.87%。其中,国家重点开发区域集中分布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及周边部分地区,包括合肥、马鞍山、芜湖、铜陵、池州、安庆、滁州和宣城8市所辖的29个县(市、区),国土面积2.19万平方公里,占该省国土面积15.62%;省重点开发区域分布于皖北、皖西和皖南地区,包括阜阳、亳州、淮南、蚌埠、淮北、宿州6市市辖区,六安市的金安区,黄山市的屯溪区和徽州区,合计20个县(区),国土面积1.16万平方公里,占该省国土面积8.25%。
限制开发区域分为国家农产品主产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农产品主产区包括40个县(市、区),国土面积7.65万平方公里,占该省的54.56%;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包括16个县(市、区),国土总面积3.02万平方公里,占该省国土面积的21.57%。
禁止开发区域包括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域、文化自然遗产、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及蓄滞(行)洪区等,目前该省共有禁止开发区域1056处,总面积1.79万平方公里,占该省国土面积的12.75%。
该《规划》根据国土开发新理念,确定了适宜性开发、保护性开发、节约集约开发、有序开发和协调开发等五大开发原则。
该《规划》主要规划目标到2020年,主要目标有国土空间开发新格局基本确立、国土空间开发更加高效、城乡和区域发展更加协调、可持续性发展能力增强等四大战略目标。
(中国日报安徽记者站 记者 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