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切实解决区内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采取多种措施,重拳出击,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足额及时发放和清欠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埇桥区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重要性的认识,高规格组成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班组织领导全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协调解决工作开展过程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坚决预防和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
二是明确职责,压实工作责任。按照“谁的属地谁管理、谁主管的项目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及各项目主管单位对辖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负总责,总承包企业和建设单位对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负主体责任,人社、住建、司法、公安、监察等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切实保障区内从业农民工工资依法及时足额发放,维护地方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制定措施,实施巡查监管。对辖区内用工单位拉网式摸排,对各行业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掌握建设工程的施工进度、工程款拨付、农民工人数、工资发放时间等,对有拖欠行为的行业实施重点监控,同时建立详实的企业用工台账,严令用工企业签订用工诚信书和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并在用人单位确定一名农民工为联络员,实行月报告,有效遏制拖欠行为。
四是严肃纪律,落实监管责任。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简化清欠上访应急反应处理程序,进一步建立完善应急机制,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清欠包案处理制度,对监管责任、清欠责任不落实,以及工作不到位、推诿扯皮,发生一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且未及时妥善处理的,对案件发生地的单位及项目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实施诫勉,发生第二次的就地免职。
(记者 方平 通讯员 袁化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