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已成为普遍共识。我们更要从政策保障层面推动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发展,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打造充满活力的文化强省。 ”连日来,金融、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强化制度保障,加快构建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增强安徽文化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相关负责人表示:“文化产业金融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构建这一系统工程需要突破传统思维,以体制、机制的创新推动文化和金融共生共赢。”我省将鼓励文化科技企业上市,设立“文化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加强对文化科技类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和辅导,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各级各部门现行的支持上市融资的相关扶持政策。对在安徽证监局办理上市辅导备案登记的上市后备文化科技企业,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50万元的辅导资金补助。
“要通过资金杠杆引导资金向文化科技创新企业倾斜。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同志表示,类似文化产业创业投资基金要向文化科技创新企业倾斜。同时,对成功申报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数字出版基地、数字发行基地、广告创意基地的地区和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获国家工商总局新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文化企业,从驰名商标奖励经费中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内主持制定文化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文化企业,从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专项资金中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获批高新技术企业的文化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同志则表示,将放宽企业注册条件,鼓励、支持、引导社会资本举办科技文化企业,并放宽企业注册条件。凡组建集团公司的,其母公司注册资本可降低至3000万元,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可降低至5000万元,子公司可降低至3家。积极引导文化企业实施商标战略,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对认定为驰名、著名商标的,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专项补助。
来源:安徽日报 编辑:邓京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