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家长们来说,孩子的教育问题比什么都重要。昨天,《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审议。不久的将来,人们关心的孩子入学、学生分班、教辅订购等问题的处置都将有法可依了。
关键词:入学
考级证书不能当依据
修订草案明确,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学校不得采取入学考试或者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也不得将考级证书和竞赛成绩作为入学的依据。“对于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安排其就近入学。”省教育厅厅长程艺在作修订草案说明时还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还应当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体系,保障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关键词:分班
学校不得设“重点班”
修订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不得单纯以学科考试成绩评价或者考核学校,也不得按升学率高低对学校进行排名。学校也不得划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能按照考试成绩公布学生的排名。”程艺解释说。
根据修订草案,如果学校划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或者按照考试成绩公布学生排名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关键词:教辅
强订教辅可追究刑责
修订草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学校、教师订购教辅材料或者报刊杂志,学校、教师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或者报刊杂志。
对于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或者杂志材料的教师,修订草案明确,由其所在学校或者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处分或者解聘。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教师的刑事责任。
来源:中安在线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