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组建紧急医学救援类、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类、突发中毒事件处置类、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类等4类省级卫生应急队伍,由省卫生厅建设与管理,参与重大及其他需要响应的突发事件现场卫生应急处置。
记者昨日从省卫生厅获悉,我省印发《安徽省卫生厅卫生应急队伍管理办法(试行)》,全面提升省级卫生应急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据介绍,应急队伍主要由卫生应急管理人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构成;成员来自医疗卫生等机构的工作人员。
来源:安徽商报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