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省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十二五”期间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做出了详细规划。
省政府将成立农房改造和村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意见》强调,以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加快城乡统筹发展为目标,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统筹开展村庄整治,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据悉,省政府将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旅游厅、省政府金融办、省扶贫办、省电力公司等部门负责同志作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各成员通力合作,将职责明确落实,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全省54万户农村危房改造是重头戏
根据《意见》,“十二五”期间我省将以“最困难群众、最危险住房”的农房改造为重点,采取修缮加固、原址重建或根据农户意愿迁建农村住房至集中规划点等措施,完成全省54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同时,结合实施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淮河行蓄洪区及淮干滩区居民迁建、皖北采煤塌陷区村庄搬迁安置等工程的实施,集中迁建20万户以上农民新居;结合县城镇村体系规划,有序引导农民自行改善住房,促进百万农房建设。此外,还将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和处置畜禽养殖废弃物;加快推进农村清洁工作,在全省1000个乡镇建立“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为主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因地制宜,逐步实现全省乡镇生活垃圾处理全覆盖。据悉,在全省各个整治点,包括重点景区、历史文化民村、产业特色村及中心村,都要依据规划,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整修、道路硬化、改水改厕、环境卫生、植树绿化等工作,促进居住环境逐步改善。
鼓励民间资本、农民集资、投工投劳
《意见》指出,在农村整治工作中,鼓励以县(市、区)为单位,对涉农政策和资金进行整合,引导民间资本、农民集资,投工投劳进行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省财政则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成效明显的县(市、区)给予奖补资金。并在贷款方式、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给及支持。同时,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的工程质量安全也被充分重视,《意见》指出,必须建立相关的农村危房改造和村庄整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工程质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印安全、经济、适用、节能的农房设计图集,免费提供给农民使用,并进行指导。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须加强对危房改造工程和村庄整治工程现场的质量安全巡查与竣工验收把关,并加强施工工人的知识培训和管理人员的管理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服务能力。
来源:中安在线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