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四川省法院2009年办结各类案件43万多件,其中调解各类案件19万多件,有效化解了社会各种矛盾。
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玉顺介绍,为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省法院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灾后重建。2009年,全省法院司法调解各类案件达191467件,其中民事案件调解率约达62%;审理、调解各类涉灾案件1.6万多件。此外,处理征地拆迁、社会治安、劳动保障等行政纠纷案件达1.3万多件。
刘玉顺说,为了服务地震灾区群众,四川将法律服务体系延伸到灾区群众身边。在各灾民临时安置点设立了巡回法庭、便民服务站,处理各种涉灾纠纷,开展各项法律咨询。此外,为了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四川省法院还发布了“司法审查白皮书”,剖析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规范行政执法的司法建议。
刘玉顺说,四川正在探索从源头上治理矛盾纠纷,目前已在全省范围内成立“立案调解中心”和特邀调解员、调解志愿者四级网络库。建成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者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机制,形成了整体联动的“大调解”体系。
据悉,2010年四川省法院将继续抓好包括“社会矛盾化解”在内的重点工作,发挥司法调解的主导作用,妥善审理各类民事经济纠纷,积极化解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不断增多的行政纠纷。还将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审判公开、廉政建设,提高案件质量效率,使司法为民、惠民在工作中真正得到体现。
来源:新华网四川频道 编辑:肖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