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前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具体规定了未来两年改善和维护公民权的计划和目标。新加坡《联合早报》15日发表社论说,这份人权行动计划值得肯定之处,在于不空洞。该计划对中国实际情况有很强针对性,假若能把每一个承诺都变成事实,解决所针对的不公正现象,那就足堪称为历史性的飞跃。
社论摘录如下: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前天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具体规定了未来两年改善和维护公民权的计划和目标。由于中国的人权状况一直备受关注,加上这份行动计划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份“人权计划书”,所以外界对这一举措普遍给予关注,既有积极的评价,更有殷切的期盼。
这份人权行动计划的值得肯定之处,在于详细列出了今明两年的具体行动目标,并非表述空洞的原则、没有具体的行动计划。例如,这份文件承诺,严禁刑讯逼供,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和其它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严禁执法人员实施非法拘禁行为,对造成非法拘禁、错误羁押、超期羁押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严格控制并慎用死刑,保障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等权利。
再例如,对于各省民众到首都北京“上访”的现象,这份计划书承诺将开通绿色邮政、专线电话、网上信访、信访代理等多种渠道,让民众方便表达自己的诉求;建设全国信访信息系统,设立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等等。
以人权的广义概念看,中国政府所作的这些具体承诺,还不能涵盖人权的全部内容,但人们也不能否认的是,这些具体计划对中国的实际情况是有很强针对性的。可以说,执法不公以及民众无处申冤,就是中国社会最普遍的现实问题之一。假若中国能够把上述种种不公正的现象予以解决,那就足堪称为历史性的飞跃。
其实,这份计划书在民主选举和政治参与问题上,也做出了相当具体的承诺。例如,两年之内要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提高少数民族、归国华侨、妇女、基层工人、农民与农民工代表的比例;明年城市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的覆盖面将达到50%;保障记者的采访权、批评权、评论权、发表权。在这13亿人口的大国,若这些承诺在两年之内就能落实,无疑是巨大的进步。
与过去的官方文件相比,中国此次发布的人权行动计划,不是用来搪塞外界对其人权状况的“批评”。既然公开做出了具体的承诺,而且还有具体的时间表,就应该做好接受严格检验和监督的准备。
人们不能忘记的是,当代中国毕竟来自于过去,目前的很多问题其实是历史积累下来的“遗产”,因此其人权状况不可能在短时间内面貌一新。但是,中国毕竟应该有更多步骤和行动,说到做到,把每一个承诺都变成事实。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