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路线图
与李荞明事件不同,另一起公民死亡事件见证了中国人权保障走过的道路。
2003年3月17日,27岁的大学毕业生孙志刚在广州的街头被收容,60小时后他死在了广州市卫生局主管的收容人员救治站中。孙志刚之死影响深远,他死后三个月,18名涉案者被认定有罪,23名政府官员受到处分,施行20多年《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废除。
孙志刚事件的第二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了宪法,随后,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决定,确立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2006年3月,“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人权事业的全面发展”被写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由“人权”入宪,进而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最后到专门的行动计划,中国人权保障路线图的背后,折射着人权观的改变。
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第一个人权白皮书起草人之一董云虎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认为,“由于过去在政治上法律上不使用‘人权’概念,客观上也带来一些不良后果:对内造成了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的淡漠,并在实践中导致了文化大革命那样严重的侵犯人权事件的发生;对外把‘人权’这面旗帜拱手让给了西方,等于自动放弃了道德制高点。”
从上世纪80年代,人权概念开始重提,“早在1989年,针对西方指责,江泽民就提出,要从思想上解决‘如何用马克思主义观点来看待民主、自由、人权问题’”。董云虎说,在这种背景下,他开始系统研究人权问题,于1990年出版人权著作《世界人权约法总览》,率先打破人权理论研究禁区。
此后,针对部分西方国家对中国人权的指责,中国政府自1991年开始,每年发布人权状况白皮书,从政治上确立了人权的概念。
1997年,中共十五大召开,将“人权”概念写入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的主题报告,使人权成为中共领导国家建设的主题。2004年,“人权”再次由政治概念转化为法律概念,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确立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一项原则。
“人权观改变的意义在于使政府官员开始以人权为视角统筹工作,这在人权保障上更进了一步。”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科研处处长柳华文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说,相对具体的行动目标而言,更难实现的是观念的改变。
作为国内较早开始研究人权理论的学者之一,柳华文2008年参与了第一份人权行动计划的制定,而此时,距中国发布第一份人权白皮书已过去17个年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