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使我国进入了将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的新时期。新时期广大群众对司法需求内容出现了新变化,给人民法院的群众工作内容提出了新期待,对人民法官的群众工作能力提出了新要求,因此,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应成为新时期人民法官的必修课。
一、提高广大法官思想认识,增强群众工作的自觉性。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和生命线,也是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群众工作能力是人民法官综合司法能力的集中体现,也是公正司法的基础和保障。全国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处在执法办案的第一线,与广大群众联系频繁紧密,面对的矛盾纠纷具体尖锐,对广大法官的群众工作能力要求也更高,因此,须从以下几方面加强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广大法官的群众工作能力。
首先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培育广大法官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在思想认识上增强群众观念,把对人民的热爱融入到每个法官的理想信念之中,教育广大法官在思想上与人民同心同德,坚守全心全意为人民公正司法的政治信念不动摇。增强法官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为在审判工作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打牢思想基础。
其次要充分发挥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同人民群众接触频繁、联系紧密的优势,组织广大法官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法制宣传、巡回审判、带案下访、回访当事人等活动。以提高广大法官对纠纷的疏导能力、对矛盾的化解能力、对案件的调解能力。
再次要在转变司法作风上下功夫,使审判工作更加贴近群众。要通过法官的一言一行,向社会及公众传播公正司法的正能量。
最后还要在案件的处理和裁判结果上依法利民、护民,特别是在平衡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时,要充分发挥法官的智慧,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均衡保护各个群体的合法权益,让涉诉群众切实感受到人民司法的温暖。
二、正确把握新时期群众工作特点,增强法官群众工作的针对性。
首先,新时期法官的群众工作对象呈现多元化趋势。全面深化改革促使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必然影响社会结构的巨大变迁和分化,使得法官的群众工作对象日趋多元,而且多元的社会群体之间利益需求差异较大,在国家和社会资源相对有限,不可能完全满足众多社会群体所有利益需求的情况下,人民法官面对多元化的群众工作对象,如何在坚守公正司法的同时,不断满足不同社会群体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已经成为新时期人民法官践行群众路线的新课题,需要我们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使法官的群众工作能力,不断适应和满足众多不同社会群体的司法需求。
其次,新时期法官的群众工作环境发生深刻变化。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认识更加丰富,不仅关注案件的裁判结果,更关注司法程序的公开、透明,司法审判工作要承受不同社会群体的多重评判,特别是在信息网络化的自媒体时代,公众获取和传播案件信息的渠道很宽,评判的主观性、随意性也很大,法官面临的群众工作环境更为复杂多变,这就需要人民法官不断调整群众工作的思路,以适应群众工作的新环境。
再次,新时期人民法官的群众工作难度增大。随着深化改革并逐步进入深水区,深层次社会矛盾逐渐浮出水面,使得案件纠纷呈现日趋疑难复杂的态势,极易出现纠纷冲突群体化,诉求表达复杂化,矛盾对抗激烈化的趋向,给人民法官群众工作带来新的困难和压力,这就要求人民法官要有忧患意识和应变能力,要迎难而上,变压力为动力,加大群众工作力度,疏导、化解社会矛盾。
三、强化法官自身的道德素养,增强群众工作的示范效应。
法官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手握国家法律赋予的司法裁判权,肩负着惩恶扬善、定分止争的神圣职责,法官道德品质的高低优劣,不但直接影响具体个案的裁判结果,还会使社会公平正义和司法公信受到质疑,正所谓“德不厚者不可使民”,德高方能望重。这就要求广大法官应切实加强自身的道德素养,并在审判实践中不断锤炼品德、修炼“官德”,积小德养大德,努力使新时期的法官成为思想纯洁、品行端正、忠于职守、刚正不阿、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道德楷模,才能在群众工作中起到示范效应。
人民法官道德素养的核心是清正和廉洁,清正对法官的外在要求是把涉案的事实证据审清查明,把是非责任理清判明,让错综复杂的案件真相大白于天下。清正对法官的内在要求是“把心放在中间”,让正义的天平永远保持平衡,不偏不倚,居中裁判。这就要求法官的心术、思虑、理念要公正无私,不偏不邪,法官的言行举止要符合天理、国法。廉洁是公正司法的保障,是司法公信的基石,也是传统“官德”文化的精髓,更是新时期全社会对司法工作的共同期盼。廉洁要求人民法官在审判工作中始终保持勤勉进取的精神状态,在日常生活中始终保持健康朴素的行为方式,把精力用在党和人民的司法事业上。廉洁要求法官“正人先正己”,正己就是要努力做到心正、身正、言行正。心正要求法官把“心”放在中间,始终保持正直、善良的心态,在思想上有正义感,有是非观,有责任意识,出于公心居中裁判案件。身正就是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要做好,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言正就是要尊重案件的客观事实和证据说真话,依据法律规定讲实话,才能取信于涉诉群众。行正不仅要求法官在业内要品行端正,而且在业外也要行为检点,真正做到行不离德,行不离公,行不离法,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道德楷模的力量,传递公正司法的正能量。
四、研究破解深层次难题,提升法官的群众工作质效。
首先,要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直接到群众中去访民声、听民意,运用多种方式认真查找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研究破解深层次难题,着重克服广大基层法官普遍存在的主动担当意识薄弱、审判负荷疲惫感上升、自我提升完善动力缺乏等突出问题。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强化法官的职业使命感和对党的政法事业的认同感,提升法官的群众工作质效。
其次,要通过加强法院制度建设和不断完善司法管理体制,逐步改变审判权运行行政化、审判管理模式功利化、裁判指导粗放化、审判监督负担化及司法能力评判教条化等倾向。通过司法体制改革和审判机制的完善,进一步明确司法的功能和定位,不断加强和完善法官职业保障机制,进一步拓宽法官成长空间,真正实现以法官为主体的审判独立。
此外,还要自觉适应新媒体环境,增强法官与新媒体的良性互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