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拓宽思路
社区“托老所”应遍布全城
“目前,老人选择养老院普遍存在‘公办进不去、民办住不起、郊区不愿去’的情况。”议案开头,市人大代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就提出了养老院的困境。
文宗瑜建议,应该鼓励兴建社区托老所。社区托老所类似“托儿所”,可依托社区房源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日托、周托或月托”的养老服务,如此一来便解决了土地和资金的制约。同时,因为处在社区内,社区托老所还可与居家养老相互支持。“对于那些子女长期不在的家庭,可以考虑通过将房子委托给社区托老所管理的方式,让老年人可以直接在家里接受托老所提供的养老服务,真正实现居家养老。”
文宗瑜建议,首先,北京市应该出台指导意见,对社区托老所的设立条件、收费标准等提出明确要求,并给予一些政策优惠,让社区托老所遍布全城。其次,政府一方面应将社区托老所的建设列入财政预算中,另一方面还应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第三,建立社区医院与社区托老所直通的医疗服务通道。最后,鉴于护理人员缺乏,应倡导和鼓励志愿者参与社区托老所服务。本报记者赵莹莹 J201
清理“烂尾楼”让位养老院
眼看北京的老龄化在加剧,城区养老机构床位不足,邓佑玲等代表的目光锁定了“烂尾楼”,他们提出:清理市内“烂尾楼”,发展养老服务机构。
邓佑玲说,在CBD、西直门、亚运村、东二环等地段,都存在数量不等的“烂尾楼”,多数已经搁置五六年以上。“这些‘烂尾楼’的地段特好,却长期闲置,在寸土寸金的市区里,真是浪费。”
邓佑玲建议,相关部门首先对全市“烂尾楼”进行清理整顿,摸清底数,进行梳理分类。然后对房屋所有权、房屋功能和相关债务分离进行思路整理,对“烂尾楼”进行评估后挂牌,拍卖给愿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私营企业,并且限制其只能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业,充分发挥建筑功能,也可加快债务处理进程。本报记者叶晓彦 J224
公办养老院“托底”须监管
市人大代表郭鸣建议,新建养老机构的同时,应加强对现有公办或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监管。
按照相关规定,政府主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应发挥托底保障作用,重点为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中的老年人、经济困难和低收入老年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和高龄老人提供服务。
“床位如此紧张,不少政府主办和公办民营养老机构也不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属于重点保障的老人入住占已入住老人的比率不到50%,有些条件较好、规模较大的养老院,甚至不足30%。”郭鸣表示,除执行规定不严外,还有一部分养老院只愿意接受健康老人。郭鸣建议,严格政府主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入住评估管理制度,加强对政府主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让其发挥“托底”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