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志华,男,1970年生,中共党员。现任大新县人民法院雷平法庭庭长。他于1995年5月加入大新县人民法院队伍,先后在昌明法庭、桃城法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雷平法庭工作。2007年7月任雷平法庭副庭长兼负责人,2010年12月任雷平法庭庭长。多年来,蒙志华始终谨记一名中国共产党员的荣耀与责任,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把满腔热枕奉献给了这片土地上的人民。强烈的责任感和执着的公正之心,为他踏出了一片灿烂的足迹:先后被评为大新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标兵”、“优秀共产党员”、“十佳政法干警”、“全市法院优秀法官”、全区法院“优秀调解能手”、“全区法院先进个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全区法院优秀法官”、 “全区人民法庭化建设先进个人”、“全区法院优秀共产党员”,“全区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
为人民服务 解百姓之忧
扎根法庭多年,蒙志华同志最大的体会是:群众利益无小事,有的当事人也许一生就有那么一个官司,但如果得不到法律的公平对待,那么他对法院法官的偏见是一生一世的,人民法官只有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谋,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化解矛盾,才会赢得群众的信任与支持,才能无愧胸前闪闪发亮的国徽。在他的带领下,雷平法庭2011年3月,荣立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度集体三等功”;2011年3月,被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调解率、调解自动履行率百分百先进集体”;2012年4月,被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09-2011年度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2013年2月春节前夕,71岁的程奶奶手执一张借条到法庭,述说在2009年9月农某借其5000元,当时约定同年12月1日前偿还。但到期后,除了农某的丈夫支付1000元外,余款未再支付,程奶奶自己三年三十余次追索,均无结果。如今自己年老体衰,生活困难,特寻求法庭帮助。蒙志华详细了解事情的经过后,为了维护程奶奶的合法权益,马上驱车前往农某的住所,见到了农某的丈夫,得知农某已外出打工多年不回了。蒙志华于是遂做农某丈夫的思想工作,从法理、情理两方面对案件予以剖析,分析利害得失,指出农某欠债不还的行为不仅违法,更给年逾七旬的程某造成了生活上的困难,引导农某换位思考,同时指出作出农某的丈夫,也有责任清偿这笔债务。经过一个多钟头的思想工作,农某的丈夫答应代为偿还。这样,一起借款纠纷,当事人自行追款三年未果,诉到法庭当天就得款。当程奶奶拿到欠款时,热泪盈眶,动情地对蒙志华说到:谢谢蒙法官,你真是人民的好儿女!
蒙志华同志针对雷平法庭管辖四个乡镇,辖区面积广,且多为大石山,群众诉讼极为不便的特点,经常带领干警深入辖区村屯,巡回审理,把庭开在田间地头,开进农家小院,就地、及时解决矛盾纠纷。2009年以来,蒙志华同志带领雷平法庭开展巡回办案841件,占该庭结案总数1039件的80.94%。
公正执法 高效服务
蒙志华同志从1995年踏入法院队伍这一刻起,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守公正、公平信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平等对待,反对特权,不搞歧视,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合法权益。
2013年3月6日上午准备下班了,雷平法庭勿勿走进两个中年男子,他们神色紧张,焦虑之情尽显。蒙志华热情的接待他们,经过了解,他们是重庆市来南宁市做皮鞋批发的商人,雷平镇太平街开皮鞋经销店的黎泽某尚欠他俩共25670元,前两天,黎泽某因为赌博欠债跑了,他们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要求法庭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在他们反映情况同时,也担忧他们是外地人,怕得不到公正对待。蒙志华问明情况后,请他们放心,讲明法庭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地方,一定会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并当机立断,迅速带上全庭干警来到黎泽某的皮鞋店,发现黎泽某的堂弟黎宾某正在清点皮鞋。蒙志华向他说明来意,经过一番思想工作,黎宾某表示愿意配合法庭工作并与黎泽某联系,确认了黎泽某尚欠重庆商人货款25670元的事实。因重庆商人也一直与黎宾某有生意来往,双方都认识,蒙志华就因势利导做双方的工作。最后,黎宾某愿意做其堂哥的担保人,重庆商人也表示同意。这样,蒙志华迅速出击,秉公执法,维护了重庆商人的合法权益。当事情办理妥当时,已是下午2点半钟,重庆商人看到蒙志华为了他们的事,连午饭都没吃,很受感动,就一再邀请蒙志华等人一起吃个饭表示感谢,遭到谢绝后,于是请人制作了一面镶有“雷厉风行,尽心为民”字样的锦旗专门送给雷平法庭。
2009年以来,蒙志华带领雷平法庭全体干警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039件,判决3件,调解920件,撤诉116件,调撤率为99.62%。其中,蒙志华个人主办909件,判决1件,调解802件,撤诉107件。所审结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没有超审限情况发生,案件处理准确率为100%,服判息诉率为100%,所有审结移交评查的案件均达到优良等级,蒙志华个人所办案件的数量及质量一直名列前茅。
廉洁奉公 一心为民
“廉洁奉公、一心为民”是当事人送给雷平法庭锦旗里的赠言,也是蒙志华同志的真实写照。十几年来,蒙志华时刻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真正本色,坚持将廉政建设作为自己的生命线,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法官十三不准”和“五个禁止”的规定,牢固树立“不以贪小而为之,不以廉小而不为”的观念。注意区分法官和当事人及代理人的关系,不办“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不接受当事人的请客送礼,不索贿受贿。
农某诉李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经雷平法庭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李某分三期偿还原告农某投资款60000元。在每次到期履行付款时,该庭都主动催促李某履行付款义务。2010年7月15日,李某将最后一笔履行款20000元交到法庭后。法庭立即通知农某到庭领取。农某领取款项后,从中抽出2000元放在蒙志华办公桌上,说是对法官辛苦工作的一片心意。农某的行为当即遭到蒙志华的严厉拒绝。说自己只是依法办案,尽一个法官应尽的责任而已,农某虽想表好意,但其行为却是对法官职业的一种亵渎和不尊重,严肃指出农某行为的违法性。最后,农某感慨地收起钱,连声称赞蒙志华不愧是“一心为民”的好法官。蒙志华就这样以身作则,两袖清风,时刻捍卫法官的神圣职业。在他的感召下,全庭干警无违法违纪现象。
以民为先 无私奉献
蒙志华同志十分热爱审判事业,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他始终牢记人民法官为人民宗旨,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充分发挥一名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一腔热血洒在他所热爱的的这片土地上,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2010年9月10日中午12时半,蒙志华正因感冒发烧而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打吊针。突然,电话响起,原来是雷平镇公益村的治安联系员向蒙志华反映,该村岑某与农某为宅基地使用权问题产生纠纷,两人相互在门口堆放砖块抢占土地,矛盾随时激化。同时,双方的行为致使村里车辆无法出入,群众对此表示不满,反映强烈。蒙志华听完电话后,马上要求护士将其针头拔下,护士坚决不同意,并“警告”蒙志华说,你这种状态还去工作,是对你自己的不负责,万一病情加剧,是会危及生命的。此时,蒙志华坚定地说:“我是一名人民法官,我的职责就是为人民服务,现在群众有紧急事件需要我马上去处理,如果我现在不赶去事件现场,可能会发生无法挽回的流血冲突事件,与人民群众的安危相比,我个人的身体又算得了什么,今天,我不能听你的话,我必须立刻赶去现场”。护士听后,感动得说不出话来,只能默默地拔下针头,眼含热泪看着蒙志华疾步地走出医院大门。蒙志华一上警车,就把生病的事抛之脑后,马上联系镇司法所人员及当地村委干部赶赴现场。到达现场时,蒙志华迅速安抚各方当事人的情绪,并着手进行调解,经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服教育工作,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先搬开砖块,恢复通道通行,宅基地使用权问题再交由政府部门依法处理。就这样,一场潜在的暴力冲突事件就此化解在了萌芽状态。当群众都散去,蒙志华也瘫倒在警车上,身体的疲惫让他近半个小时都没有力气发动汽车,但是,他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脏却跳动得更加有力。
法官,是正义的代表,是公平的化身,是司法服务的急先锋。蒙志华,就是这批先锋队伍的佼佼者,多年来他始终冲在第一线,迎着困难上,背着压力走。在这一平凡而又不平庸的工作岗位上,完成了组织的重托,实现群众的期待,履行了自己的誓言。面对身后那金灿灿的荣誉,眺望前方任重道远。面对过去所取得的荣誉与褒奖,蒙志华同志没有沾沾自喜和自我陶醉,更没有丝毫的怠慢,有的只是任重而道远……他将时刻牢记“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扎根基层,全身心地投入到审判工作当中,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用青春和汗水谱写出“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华美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