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风景叫高度,有一种高度叫境界,有一种境界叫奉献。在荣萍心目中,奉献正是最美的花,奉献更是最真挚的爱,将忠诚铸进庄严的国徽,用公正架起金色的天平,奉献了灿烂和满腔的心血,描绘出人生绚丽夺目的华彩乐章,在百姓心中树起了人民法官恪尽职守,不辱使命,心系群众,爱岗敬业的高大形象,赢得了上级部门、社会各界和领导、同事们的充分肯定和交口称赞。的确,上溯时间的长河,回望人生的历程,她看似平凡的简历和一连串耀眼夺目的荣誉,纪录下她负重前行,不断进取,奋发拼搏,勇攀高峰的坚实足迹。
30年前,稚气未脱,风华正茂的蒙古族姑娘荣萍,怀着对未来的无限憧憬和实现思想的远大抱负,当上了一名人民法官。参加工作后,她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先后在土左旗、新城区、赛罕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民事、刑事、经济审判庭、房地产法庭、东风路法庭、巴彦法庭、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工作。30年来,她不断的自我“充电”,先后取得大专学历2个,法律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各一个。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她诉前调解各类案件1000余件,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000余件,无一错案和超审限案件,2002年9月,她担任庭长的巴彦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并且她代表内蒙古自治区法院系统参加了全国法院系统授奖大会;2013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法院工作三十年荣誉奖章”;曾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获自治区优秀法官、自治区最美基层法官荣誉称号;多次被评为法院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调解能手、青年岗位能手、青年优秀团干、全市双十佳法官、全市调解优秀法官。她三十年如一日,扎根基层,淡泊名利,心系百姓,情铸天平,用自己的赤诚之心谱写了一首普通法官、普通党员平凡而又伟大的人生之歌。
坚定信念 迎接挑战 打开工作新局面
作为一名法官,她认为,实践“司法为民”最直接、最基本的方式和手段就是公正、高效地审理好各类案件。“许多当事人一辈子可能只进一次法院、只打一次官司,在法官眼里司空见惯的小事,对当事人来说,却只能是一生中非常重要的事”。她时常对身边的人这样说。多年来,荣萍本着“民事非小事”的审判理念,结合民情、民意和风俗习惯,体恤民情,给弱势群体以人文关怀。对审判工作的热爱与认真的态度、忘我的学习,成就了荣萍案件审判的高质量和高效率。1994年以来,她所审理的2000多件案件,结案率和执结率均为98%,调解率达80%以上,连年实现“四无”,即无一申诉、无一差错、无一上访、无一矛盾激化案件发生。
精心调解 定纷止争 架起一座连心桥
荣萍常说:法官不仅是法律的守护神,公平正义的化身,更是一个法情相济、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化干戈为玉帛、促进社会和谐、文明进步的使者。
2002年,荣萍到偏远的巴彦法庭任庭长,她迎难而上,带领干警深入基层,考虑到当事人到法庭诉讼路途遥远,交通不便的客观情况,经常巡回到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各大企业等地,及时了解民情,及时发现矛盾,及时调解纠纷,解决了大量的邻里土地侵权纠纷,赡养纠纷等民事案件。例如:80岁的赵福奎和79岁的张毛毛夫妇育有三子,近几年他们一直居住在长子赵明德和次子赵二明家,今年7月因赵福奎、张毛毛夫妇与大儿媳产生磨擦,致使他们40多天没有住处,赵家的矛盾由来已久,乡、村两级政府都为他们调解过,均无效果,无奈二位老人就将三个儿子告上了法庭。此案在村委会引起了很大的反响。荣萍考虑到老人年岁已高,且住所地与法庭又相距20多公里,同时了解到村民一直关注此案,想知道法院会怎么解决处理这起亲情案。根据这些实际情况,她采取了相应措施,将法庭设在村委会,进行公开审理。开庭前,村民们纷纷涌入现场,其中不乏耄耋老者,庭审后,法庭进行了当庭宣判,老人的三个儿子受到了教育,当即二儿媳妇就将老人接回了家中。一位村民感慨地说:“这么大岁数的老人还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令人振奋,赵家的纠纷在村里是一个典型,法院进行了一次真正的普法宣传,我敢保证,几年内村里不会再发生类似的事情了。”荣萍审理此案,从立案到审结一共用了16天的时间,快审快结,公正与效率、情与法在这里得到了直正体现。
2009年,荣萍调到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任职,她以战胜各种困难的坚韧精神,以庭为家,主动承担起大要案和疑难案的审理工作,无怨无悔地默默耕耘。她所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因涉案当事人与肇事车辆等相关情况较为复杂,处理不当,极易引发不安定因素,冲击和谐稳定之大局。她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办案讲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以法官的良知与理性作为调解案件的出发点和归宿,用公心、善心和诚心去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和恩怨。2013年6月10日,齐某驾驶的重型车与骑自行车的杨某发生碰撞,致杨某当场死亡。交警大队事故责任认定齐某负全责。事故发生后,交警大队就最终赔偿事宜组织调解,由于杨家刚刚痛失亲人,调解中一度情绪激动,从恶语伤人发展到大打出手,荣萍及时劝阻,最终制止了事态的扩大。后死者家属将齐某及天津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27万元。为尽早安抚受害者家属,平息纠纷,荣萍专门赶赴天津给二被告送达,其间,不厌其烦地给二被告讲解法律,分析案情,引导他们积极地给予赔偿。二被告都被法官入情入理的解释和废寝忘食的工作态度所感动。在开庭前、庭审中以及庭审后,荣萍苦口婆心地给双方做工作,最终调解结案,32万元赔偿款即时到位。原、被告双方从起初的大打出手,到最后握手言和,并争抢着要承担诉讼费用。原告激动地说:“这才是为老百性办事的好法官啊!”被告齐某及其家属也特地给法庭送来两面锦旗和一封表扬信。信中称赞道:“你平凡得像一滴水,你踏实得象一座山。……你的热忱温暖百姓的心房,你的每一次付出都把公平献给了百姓。金色的法槌敲定,便撑起一片蓝天。”
“于无声处听心声,于无情处寄深情”,荣萍在强化诉讼调解的同时,超越就案办案的模式,结合个案的实际情况,跨出案件范围进行调解,从多角度化解纷争,保障当事人以最小的经济负担、时间负担、心理负担,实现自己的权利。她曾受理了这样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出租车车主刘某将车大包给张某;张某又把车小包给赵某;赵某让李某夜间顶班营运,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孟某人身损害。就是这样关系复杂的案件,荣萍仅用20天就顺利调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她追根溯源,将侵权、债务、合同等关系一并阶梯式逐层疏理,每个关系都提出合理的处理方式,进而保护各方的利益。“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一位律师在领到调解书后坦言:“这么复杂的案子能调解成功,我服了”。
类似感人的事例还有很多,荣萍始终坚持把民事审判工作建立在平等、公正、真诚的心与心相通、法与情相融的基础上,不为权势所屈,不为人情所动,不为贿赂所迷。
公正廉洁 敬业爱岗 传播司法正能量
多年的审判工作,使荣萍强烈地感受到:“法官的权威不仅来自法律的授权,也来自法官自身道德人格力量的支撑”。法官只有不为“权、钱、情”所动,追求自身形象的完善,才能赢得社会的尊重和仰慕,才能真正成为司法权威的化身和社会正义的最后屏障。
“公生明,廉生威”。多年来,荣萍已记不清自己严辞拒绝了多少个案件当事人的说情和送来的财物。她始终认准一条:追求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人民法官的精神灵魂和道德良心,任何外界诱惑和压力都不能动摇和改变。她常常告诫自己,并提醒同事们:作为法官,我们的上帝只有一个,那就是神圣的法律;我们的良心只服从一条,那就是公平与正义;我们的方向只有一个,那就是一切为了人民。
“作为一名法庭女庭长,要想在事业上不断谱写新篇,就必须时刻保持奉献拼搏的蓬勃朝气,开拓进取的昂扬锐气和刚正不阿的浩然正气。”荣萍深谙其理。“自古忠孝难两全”。她对家人始终怀有愧疚之心,女儿从小到大,她没有给予更多的母爱,而是一心扑在工作上,难怪女儿说她“把工作当成亲闺女了”。人毕竟不是铁打的,2013年夏天,荣萍终累病倒了,可她强拖着病体,忙碌在当事人之间,进行着调解工作,使案件及时结案。
在调解实践中,她明法析理,让法律的价值凸现;审理婚姻家庭案件,她运用法的精髓和实质,晓之以理、喻之以情;对弱势群体,她传递出“雪中送炭”的关爱和保护。她注重诉前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减轻了百姓的“诉累”,真正做到了“巧理千家事,情暖众人心”,被当地群众亲切地誉为“知心法官”、“当代包青天”。
“巾帼不让须眉,奋斗永无止境”。成绩和荣誉面前,荣萍没有陶醉,更没有满足。她说:既然我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就选择了忠诚和无悔;在为民司法的道路上,我选择了跋涉前行,那就只能风雨兼程!诚哉斯言!令人为之感动,精神为之一振。可以相信,在未来的岁月里,荣萍还将继续秉承“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理念,迎接新挑战,接受新考验,创造新业绩,攀登新高峰,在平凡的岗位上闪耀着耀眼的光辉,给更多的群众送去了温暖的春风,为社会传播更多的正能量,撑起更加“和谐、洁净、美好、安定”的法治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