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烈士公祭活动规范化、法制化,通过烈士公祭活动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倡导奉献意识,民政部近日在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多方意见基础上,出台了《烈士公祭办法》。
清明节将至,人们纷纷奔赴墓地祭奠先人,寄托哀思。清明祭祖扫墓,是中华民族敦亲睦族、行孝品德的具体表现,更应该成为公祭先烈的重要节日,在祭祀自己的祖先的同时,作为一个民族,更不应该忘记为了全民族的事业,为了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在各个时期英勇献身的革命先烈和民族英雄。
烈士公祭活动属于大型政治性活动,必须对组织协调、宣传报道、交通安全、医疗保障、经费保障、礼兵仪仗等方面进行通盘考虑,保障活动庄严、肃穆、隆重、节俭。近年来,各地也在组织单位、学校、团体清明节搞公祭活动,但也存在差异明显,以及组织不得力、程序不规范、礼仪不庄重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烈士公祭活动的氛围和效果,亟待进行制度规范。从这个意义上看,出台《烈士公祭办法》,依法规范烈士公祭活动,是国家意志的重要体现,它将原来自发的活动上升为政府行为,既体现了对革命英烈的尊重,又有利于祭奠文化的传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个没有英雄的民族是可悲的,一个不知道尊重英雄的民族是可耻的。依法规范烈士公祭活动,体现了亲情在民族繁衍生息中的凝聚力。抚今追昔,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不仅源于自己的先人,还有那些为国家兴亡、民族自强献出生命的革命先烈。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是近代以来所有仁人志士的共同理想。
要将梦想变成现实,就需要增强传承意识,依法组织全体国民、尤其激励青少年开展公祭英烈活动,在祭奠英烈时,多方面的讲述英烈慷慨以赴、从容就义的先进事迹,缅怀先烈丰功伟绩,弘扬爱国主义传统,引领和激励广大青少年铭记历史,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远大志向,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
开展公祭烈士活动,重在热情讴歌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学习革命先烈的高贵品质。革命先烈的高贵品质就在于,他们牢固树立以天下为己任的远大志向和博大胸襟,当国家和民族面临危亡的时候,革命先烈们之所以奋不顾身,勇往直前。所以,公祭英烈,不在于场面多么宏大,而重在“祭”得真诚。所谓真诚,就是深情的凭吊和缅怀先烈,重温那段激情燃烧的岁月;就是更好地继承先烈不灭的精神,以净化我们的心灵,升华我们的境界,激励我们的斗志。
今年清明节,是《烈士公祭办法》实施的第一个公祭日,各地要切实增强依法履行公祭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机关单位、学校、团体开展好清明节公祭烈士活动,通过诵读烈士爱国忧国报国的名言,理解和体会他们的报国热情,传承他们的报国志向,让先烈之灵、民族之魂在一代又一代后来者的身上延续,把对英烈的崇敬、对国家的热爱,转化为努力学习、提升本领的动力,进一步强化自立自信,发愤图强,立足岗位,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伟大实践,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