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河北省司法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河北省司法厅关于为全省“调结构、转方式、治污染”和“四大攻坚战”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由五大部分、26条细则构成,对照河北省委省政府“调结构、转方式、治污染”(以下简称“调转治”)和“四大攻坚战”的具体安排,逐项细化了服务措施。
河北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王大为在发布会上指出,司法厅已成立210个法律服务团,按照“把四大攻坚战落实到企业、园区和项目”的要求,指导法律服务团通过“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法律体检”等活动,主动贴近京津冀协同发展,在经济运行的各类要素和各个环节,对接各类市场经济主体,及时做好跟进服务。
此外,法律服务团还覆盖了河北省沿海地区率先发展、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和环境治理等方面;开展了“善行河北•律师公益行”活动,实现了县域律师服务全覆盖;推动了县域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制定了全面实行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
《意见》指出,要以服务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为重点,促进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建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等。以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出发点,通过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进乡村”等一系列活动,重点围绕就医、就业、就学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王大为表示,为了提高法律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司法厅通过“岗位练兵”、“司法行政大讲堂”等活动,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意识、宗旨意识、廉洁意识和职业意识。推进公正严格执法,建立执法质量终身负责制,完善权力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执法依据、流程、结果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