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法建房遭拆迁,当地政府为何不给拆迁补偿?持有合法集体土地使用证,当地政府为何称其骗取宅基地批准手续?档案莫名消失,是政府部门保管不力还是证件造假?从2010年开始,河北省迁安市迁安镇崔庄村农民崔爱武开始了他的漫漫维权路。崔爱武说,自己经合法程序,持有合法集体土地使用证,在城市建设拆迁中,迁安市国土局以未查到原始档案为由,认定其持有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是无效的,不给予拆迁补偿。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联合“第一视频”网站进行了调查。
房屋遭拆迁 土地档案神奇失踪
崔庄村位于河北省迁安市南部。从地图上看,崔庄村距离迁安市政府仅有约1.5公里。周围既有新建的住宅小区,又有迁安市人民医院,地理位置优越。随着当地的城市化进程,城中村改造工作也进行到了这里,2010年5月崔庄村开始拆迁工作。
当初听到这个消息,崔庄村村民崔爱武很高兴,孩子马上就要结婚,这样就可以省下买楼的钱。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却发生了。
“拆迁工作组到各户登记,把红本(集体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交给工作组。后来听工作组有人说,我家只有红本,没有档案。”
崔爱武告诉记者,几天后,村里张榜公布拆迁补偿公示,没有崔爱武的名字。“后来我去政府部门打听,他们告诉我说我的房子没有档案,是没有经过批准建房,不但不能分配住房,并且要回收宅基地。”
记者在迁安市国土资源局2010年8月26日向崔爱武下发的通知上看到,崔爱武户持有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在土地确权登记时提交的《迁安市农村居民建房占地许可证》,2010年8月23日经迁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已予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