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工厂员工示范如何将豆芽菜,通过输送带送入水池内,并利用工业用保险粉和漂白剂漂白和保鲜。(来自台湾《中国时报》)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食安事件又一桩!台南地检署昨日查获地下工厂使用工业用漂白剂、连二亚硫酸钠漂白黑心豆芽菜,这家工厂已经存在20多年,每日产量近5000公斤,专门供应给台南、高雄的大卖场,以及传统市场和知名餐厅,估计13年来已卖出1.5万多吨。
春节前查获 封存禁产
台南地检署表示,这家位于仁德区德仑路353巷内专门制作豆芽菜的铁皮屋工厂,已经营运20几年,第1代老板是马来西亚华侨,他的儿子邱尔为,从2001年左右接掌,每天生产约5000公斤豆芽菜。
台南市卫生局在今年春节前夕,前往该工厂检查,发现业者竟使用成长剂让豆芽菜发芽,再以俗称保险粉的工业用连二亚硫酸钠和漂白剂次氯酸钠浸泡豆芽8分钟漂白、硬化和保鲜,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现场封存数10桶的工业原料连二亚硫酸钠和次氯酸钠外,也警告不得生产。
业者供称 同业都这样
但邱尔为告诉办案人员,正适逢春节前夕,他停工3天,只卖发芽后的豆芽菜,竟被台南、高雄的经销商抗议说卖相不好,要求必需漂白和保鲜,于是又以每桶2000多元(新台币,下同)的代价,向嘉义市某化学工厂进了数十桶保险粉和次氯酸纳继续拼年节。
邱尔为表示,其他同业也都是用这种方式在生产豆芽菜,其他还有金针菇、酸菜等业者,也都必经保险粉浸泡来增加卖相。
百万交保 追查上下游
现场经台南市卫生局人员以快筛试剂检验,发现浸泡保险粉和漂白剂的豆芽菜,均有二氧化硫残余,邱尔为还向办案人员抱怨,大量生产的豆芽菜,都是用这种方式生产,蔡英俊讯后,认为邱尔为行为,已经触犯“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并涉嫌诈欺罪,谕令100万元交保候传,检方将调查贩卖工业原料给邱尔为的化工厂,同时也要追究中下游菜贩的责任。(中国台湾网李帅)
右边红色袋子内未浸泡连二亚硫酸纳和漂白剂的豆芽菜,颜色明显比左边白色袋子内的豆芽菜黄了许多。(来自台湾《中国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