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2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雾霾等大气污染治理。会议强调,要立足国情、科学治理、分类指导,以雾霾频发的特大城市和区域为重点,以PM2.5和PM10治理为突破口,在大气污染防治上下大力、出真招、见实效,努力实现重点区域空气质量逐步好转,消除人民群众“心肺之患”。(2月12日新华网)
打好防治大气污染的攻坚战、持久战,是改善民生的当务之急,是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举措,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任务。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在抓紧完善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发挥经济杠杆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落实各方责任等三大举措加强雾霾等大气污染治理,这是自去年9月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来,中央政府又一次吹响的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集结号,体现了中央在防治大气污染方面稳扎稳打、久久为功的决心。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迅速行动,定目标、建机制、强监管,在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上迈出了新的步伐,取得明显成效。但大气污染是长期积累形成的,我国许多城市大气污染严重,特别是雾霾气象灾害频发,使人们前所未有地渴望能够经常看到蓝天白云。大气污染严重问题,直接影响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是当前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民生问题之一。尽快采取措施扫除雾霾、治理大气污染,消除人民群众“心肺之患”,成为关系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关乎民生福祉的一项紧迫任务。
治理雾霾等大气污染,提出问题、制定政策,不是什么难事,难的是落实到行动上。应该说,中央在防治大气污染方面的态度是明确的,政策措施是有力的,并且已有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出决策和制定政策,事情只是做了一半,另一半而且是更重要的一半,就是努力贯彻实施。大气污染是长期积累形成的,治理工作也必然面临一场攻坚战和持久战,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现在的关键是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把中央的要求部署落到实处,推动形成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齐心协力防治大气污染的治理格局,以实实在在的成效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造福全体人民,真正消除人民群众“心肺之患”。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重申并强调了要落实各方责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没有硬性考核指标和有力惩处,要想让空气清洁,不容易。只有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构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没有完成目标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才能逐层传导压力,真正将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落实到位,重点区域空气质量逐步好转的目标才有可能实现,让广大百姓享有清空明月、蓝天白云不再是一种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