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于向公众揭家丑,这既是一种公权自我洁净的勇气,也是对广大政法干警奉公守法的告诫,更是一种向纳税人负责的庄重承诺。
继中纪委自曝家丑之后,中央政法委日前也公开通报了10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并将探索建立不定期公开通报工作机制。中央政法单位还公开设立举报网站,及时公开已查处的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和腐败案件。
“打铁还需自身硬。”法律的正义性,不仅体现在规则设计本身的公正,更取决于执法者的心正,如此才能确保良好的法律得到良好的实施。那些纳入皇粮供养的执法人员,乃是国家的“正义之师”,肩负着法律实施的重任。一旦他们违纪违法或渎职腐败,制定再完美的法律也形同虚设。因此,如何有效防范“灯下黑”,将公检法司等执法机关人员打造成胸怀法治理想的“正义运送者”,乃是实现法治与正义的前提。
中央政法委首次集中公布干警违纪违法案件,释放出从严治理政法干部队伍的强劲信号。从公布的案例看,涉及到公检法司等所有政法部门,既有高层也有基层,既有高官也有小吏,且案件多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多是老百姓反应强烈的问题。例如,湖北省高院刑三庭原庭长张军,多次与律师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很难想象这样的肉体勾连能够产生出什么样的司法公正;贵州省有监狱违规为罪犯办理减刑,国家刑罚执行的公正性蚕食在执法者的权力腐败之下;备受舆论关注的广西平南民警涉嫌枪杀孕妇案,惨痛的苦果多源自干警法纪约束的疲软。
实现法治与正义,关键还在于人,在于塑造一支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柏拉图早告诫世人:“如果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安置一个不称职的官吏,去执行那些制定得很好的法律,那么这些法律的价值便被掠夺了,并使得荒谬的事情大大增多。”这两天不断发酵的东莞扫黄事件,也警示我们:一旦执法队伍失去约束,沦陷的将是整个社会治理的秩序与文明。只有从执法干部队伍抓起,才能为执法固本清源。
打造过硬的执法队伍,必须对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坚持零容忍,而公开则是宣示零容忍态度的第一步。与一般案件相比,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更需要公开,执法者知法犯法,直接关涉执法队伍素质现状,与纳税人权益息息相关,理当包含在公众的知情权范畴。可见,清除政法系统的害群之马,不能因为害怕负面影响而悄悄进行,而应敢于晒太阳,敢于向公众揭家丑,这既是一种公权自我洁净的勇气,也是对广大政法干警奉公守法的告诫,更是一种向纳税人负责的庄重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