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扬善惩恶?
曾几何时,人肉搜索将“天价烟局长”周久耕、“烟草局长”韩峰以及“表哥”杨达才等一大批公职人员的贪腐行为大白于天下。不仅如此,最具里程碑意义的“虐猫女”事件,让人肉搜索成为网民扬善惩恶“不二法宝”,人肉搜索因此被赋予了更多“正义”的含义。
那么,人肉搜索真的就是正义的化身吗?
仔细梳理近年来发生在网络中的人肉搜索事件就不难发现,几乎所有人肉搜索的发起者无不挥舞着“替天行道”的大旗,发动网民进行全方位的搜索。在极短的时间里,当事人的所有个人信息,甚至包括家庭成员的信息都被毫不留情地曝光。
随着当事人遭到来自四面八方的舆论谴责与谩骂,甚至包括死亡的威胁,网民以当事人受到“应有的惩罚”宣告胜利,一场热闹的人肉搜索最终就此尘埃落定。但是令人非常遗憾的是,并非所有人肉搜索的真实目的都是扬善惩恶,网民的激情与善良很容易被人利用。
2014年1月,一则名为“德基门”的声讨“小三”事件迅速蹿红网络,在网友不到一个小时的人肉搜索后,男女主人公身份被曝光。很快,两位当事人被推到道德的风口浪尖,遭到来自网络的口诛笔伐。
然而,就在网民准备为又一次的胜利而欢呼时,某剧组工作人员发表声明称,所谓的“小三”事件只是该剧组拍摄电影中的桥段。戏剧性的结果不仅让网友大呼“上当”。有网友对此分析称,所谓的“德基门”事件或许就是该剧组为电影推广进行的一次炒作行为。
类似 “德基门”的炒作事件还有很多。比如,发生在2009年的“贾君鹏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就是一次借助网友对真相不明与好奇心的成功炒作。
勿以恶小而为之
根据我国2009年12月2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明确指出,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中规定,民事权益包括了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
显然,任何的人肉搜索行为,都会侵害他人的权益。蔡某发起的人肉搜索已经给一个花季的少女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影响。由于蔡某的无知与冲动,她终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如果,蔡某将当初的怀疑移交警方而不是自行处理;如果,网民在看到蔡某发起的人肉搜索多一份理智与责任;如果,琪琪及时要求微博平台关闭引发对其污蔑与谩骂的信息,并将相关责任人诉诸法律……但是,结果无法被假设,我们只能接受事实。
但愿逝者安息,生者永记。多一分理智,少一分冲动,网民须慎用手中的权力,勿以恶小而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