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林州民警郭增喜摔婴案21日上午开庭。郭增喜在法庭上说,他是在派出所看过录像才知道摔了孩子,曾对公安机关解释以为摔的是假娃娃。
法庭上,郭增喜向公诉人讲述,他平时酒量一般,3两左右,如果喝醉了,会“记不清谁把我送回家的,回到家以后就是说话、睡觉”。
“当晚我和几个朋友喝了不到3瓶酒,我喝了6两以上。”他说。
公诉人问,案发当晚喝了6两酒,为什么喝这么多?郭增喜说:“就是因为义气。因为和朋友一起,当晚喝完酒以后,有人提议去唱歌,然后我们就一起去了。坐杨某的车,到了唱歌的地方之后我们就什么都不知道了,醒了之后就到医院了。”
对于摔婴儿的场景,郭增喜是这样讲述的,当晚被带到派出所,民警告知是因为他摔小孩。
“看了录像之后,我才知道是我把小孩摔伤的,我记不清当时为什么摔孩子。”他说。民警问他为什么,他解释不清。
可他还是说出了一个理由。他称:“当时我在公安机关,说摔的是个假娃娃,是我自己分析的,我给人家解释的。”
当公诉人又问,事发之后,你对自己的行为如何认识时,郭增喜回答,他不敢相信这个事情,一直积极配合小孩治疗。
针对事发后他去山西的行为,他承认,当时他去山西是想逃避,存着一种侥幸心理,想躲避处罚,后来觉得不行。(实习记者 陶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