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甘肃省新闻办举行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甘肃省纪委常务副书记杨志宏介绍有关情况。
上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为此,甘肃省正在筹备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
杨志宏介绍说,2013年,甘肃省纪委监察厅预防腐败局和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纪委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依据党章和行政监察法,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坚定不移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
聚焦主业主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甘肃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深化对转变作风、反对腐败重要性的认识,坚决有力地推动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有力保障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省纪委从更好地履行职责出发,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任务,着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一是整合优化机关内设机构。撤销党风室、纠风室、执法室、绩效室,新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增设第五纪检监察室,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进一步向办案和监督工作倾斜,承担执纪监督和办案职能的干部占机关干部总数的47%,纪检监察的重点工作得到加强。二是清理调整参加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对牵头或参与的129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调整,取消或不再参与111个,仅保留18个,减少86%。三是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参与的联合监督检查工作。制定了专门的规范性文件,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重点集中在“对监督的再监督、对检查的再检查”上。各市州纪委也按照“三转”要求,进一步明确主责、突出主业,调整机关内设机构,精简议事协调机构,进一步强化了执纪监督职能。
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大力加强作风建设。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省委制定了“双十条”规定等一系列配套制度。省纪委认真履行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的职责,有力推动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改进作风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一是领导率先垂范,周密安排部署。省级领导干部带头做出廉洁自律七项公开承诺,自觉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在全省集中开展了会员卡清退活动,11.07万名党员领导干部做出了会员卡“零持有”报告。省纪委把监督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务求实效。通过建立约谈制度,约谈市州纪委、派驻省直部门纪检组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进行部署,研究制定监督检查办法,对监督检查内容、方式以及违规行为处理方式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二是牢牢盯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监督检查。2013年每到重大节日和关键时间节点,省纪委严格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下发专门通知,出台明确禁令,加强执纪监督。中秋、国庆节前,省纪委与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联合发出通知,狠刹公款送月饼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方面的不正之风,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设立举报电话,公开举报网址,鼓励群众监督举报。2014年元旦、春节前,省纪委又连续印发通知,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购买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狠刹会所中的歪风等,并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明查暗访、督查落实。这一系列措施,看似针对的都是一些“小事”,但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下来,累积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既净化了社会风气,又节约了公共财力,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心和信任。三是严肃查处顶风违纪人员并及时通报曝光。从2013年8月起,省纪委明确要求各市州、省直各部门建立了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定期报送有关数据,定期公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表,目的是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强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行为,同时也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监督检查210余次,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7起,处理31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6人。省纪委先后4次通报曝光44起典型问题,14个市州共通报曝光90起典型问题,向全社会释放出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有力地发挥了教育震慑作用。
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惩治腐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老虎”、“苍蝇”一起打的要求,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一是严格办案程序,依法文明办案。省纪委健全了案件线索管理、查办案件流程、办案安全责任制等制度,严格规范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了结等五类案件线索处置标准,在全省开展案件线索全面梳理排查工作,强化了案件线索分类管理、重大案件线索及时报告、案件线索处理情况抽查等措施,提高了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二是集中力量突破重点案件。严肃查办了酒泉市政协原主席杨林、酒泉市城建局原局长史勇、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正处级检察员郭仲德、省地税局稽查局副局长韩哲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腐败案件,充分发挥了查办案件的警示震慑作用。2013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4875件(次),比上年增长49.9%。初核违纪线索2422件,同比增长68.9%;立案1460件,同比增长43.6%;结案1445件,同比增长43.8%;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66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91人,乡科级干部538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577人,已刑事处罚512人(其余65人正在审理之中)。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4亿元。三是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严肃查办案件与关心爱护干部结合起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尚不够成违纪的一般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督促其引以为戒,主动纠正错误。全年共开展函询389人、诫勉谈话1285人。并对反映失实的信访举报及时予以澄清,为886名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保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四是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进一步调整充实巡视机构力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巡视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中央对巡视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围绕“一个中心”,聚焦“四个着力”,着眼于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对4个省直部门、1个省属高校和5个省属企业进行了两轮集中巡视,发现并督促整改了一批问题。
深入推进效能风暴行动,努力提升机关效能。省纪委充分发挥全省效能风暴行动牵头单位的协调领导作用,以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优化环境为目标,以解决制约影响效能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采取多种措施,深入推进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建设。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2013年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认真清理,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349项,其中省级政府部门275项,中央在甘单位74项,按要求对应承接20项。同时,按照减要件、减程序、减时限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办结时限累计减少3352个工作日,缩短35.44%。按照中央转职能要求,从8月1日起我省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单位由省监察厅调整到省编办,理顺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运行机制。二是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取得重要进展。推动成立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正式投入运行,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矿业权出让转让、国有产权交易、药品集中采购等各类交易活动,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统一公开交易。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系统设置133个定量定性监督警示点对交易流程进行完整监督。截止12月31日,共受理进场项目1249个,完成765个,概算金额135.82亿元,总成交金额122亿元,节资率达9.89%。三是政务环境进一步改善。督促有关部门公开2013年省本级财政预算、21个省政府组成部门年度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切实加强预算监督管理。全面推行窗口服务首问责任制等8项规定,努力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和水平;着力推进政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全省14个市州、83个县区设立政务服务中心,78个县区建立政务大厅,1111个基层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建立便民服务中心。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综合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全省统一的综合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逐步将政府部门各类行政权力运行、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资金管理以及监管职责履行等都纳入电子监察平台实施监察。各市州也普遍建成了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平台,运用“制度+科技”的办法对政务服务进行动态监察,规范政府职能部门行政行为。
突出执纪监督,强化行政监察职能。一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大力查办执法效能监督案件,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生态安全和政府职能转变及机构改革等重点领域的失职渎职行为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了白银屈盛煤业有限责任公司“9.25”重大提升运输事故、张掖肃南金源煤矿“1.3”较大水害事故、庆阳市宁县“2.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兰州市和金昌市辖区9家企业环境违法事件等重大责任案件。2013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执法和效能监督案件71件,党政纪处分152人,问责46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二是强化行政问责。大力推进问责制度建设,注重运用监察建议和约谈方式进行执法和效能监督。制定出台《省监察厅约谈兰州轨道交通建设征地征收工作有关责任人员办法》,强化对征地征收工作直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监督。针对专项监督检查、案件调查和事故处理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倒查追责,共问责各级干部88人。认真调查核实群众投诉举报的各类效能问题,共受理投诉举报4672件,办结4448件,效能问责各级干部566人。三是加强民生领域专项执法监察。以落实责任、督促整改为重点,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土地资源和节约用地、节能减排和环保政策落实等一系列专项执法监察行动,督促整改了一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了国土资源部西安督查组通报的我省27处土地矿产卫片违法问题,督促环保部门开展了农村环保连片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整治等工作,严肃查处环境违法问题28个。同时,组织力量对岷县漳县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藏区维稳、全省“3341”项目工程、水利改革政策贯彻落实、兰州新区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四是有效整治乱收费乱罚款问题。围绕质量监督、工商管理、城市管理、城市建设规划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共清理收费项目1267个、取消不合法收费项目26个,降低了部分不合理收费标准,并对省级部门3类23个乱收费和全省6个行业的违规罚款典型问题进行通报,限期整改。严肃查处了景泰县沙窝镇公路“三乱”案件、定西市漳县违规强迫低保户购买手机案件、天水秦安县千户中学套取国家农村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案件和青兰高速公路“天价拖车费”等问题,有效遏制了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甘肃省委制定了《市州和省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省委述纪述廉述作风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等制度,逐步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教育、监督和管理。 制定了《甘肃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以完善检查考核机制为重点,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以点带面、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实现了清权确权和廉政风险排查、等级评定、防控措施全覆盖,在酒泉、嘉峪关、定西等8个市推广了张掖市以强化群众监督为重点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勤廉度评价体系建设的试点经验。在天水、白银、武威3市开展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向上级或同级纪委全会述职述廉试点工作。组织专家对实施的21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廉洁性审查评估,查找和消除制度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发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
完善了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等一系列廉政教育制度。召开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省市县乡四级8000多名领导干部集中接受警示教育。省纪委对267名新任省管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和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组织10万名党员干部开展了廉政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在兰州、金昌、平凉、庆阳等7市推广了白银市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试点的经验。策划组织作风建设、效能风暴、专项治理、惩治腐败等一系列重大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设活动。建成开通甘肃廉政网,点击量超过80万人次,100多条信息被国内数十家主流媒体和网站转载1000多次,有效发挥了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记者 薛朝华 周国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