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5年来,工会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通过源头参与、社会监督、帮扶救助等方式,维护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权益,充分发挥工会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积极推动建立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取得了显著成效。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矛盾也是社会利益矛盾最基本的表现形式之一,工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协调劳动关系是工会的天然职责。特别是在劳动关系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今天,工会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作为劳动者代表,在新型劳动关系建立和运行过程中的作用必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而日益突出。发挥自身作用,积极协调劳动关系,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共建共享是工会不可推卸之职责。
工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站稳职工群众立场。中国工会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职工群众的“娘家人”,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必须站稳职工群众立场,代表职工群众利益,始终把职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工会工作的坐标和准绳,能为职工说话,敢为职工说话,会为职工说话,通过发挥自身作用,更好地把广大职工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工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了解职工群众意愿。社会管理的过程就是如何掌握和了解社会成员意愿,满足社会成员诉求的过程。工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就是把职工群众的意愿反映给党委政府的过程,就是如何更好地让职工群众的意愿在社会管理中得以体现,而这就需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职工,围绕职工群众的关切和工会工作的重点,了解职工群众的期盼,真正的把职工意愿搞清楚,把职工意愿反映上去,让职工意愿得到落实。
工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引导职工群众投身经济社会建设。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必须围绕“共建共享”来最大限度地保护、调动好职工群众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他们立足岗位做贡献,一心一意谋发展,发挥好他们的主力军作用,既要让广大职工群众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受益者,更要让他们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者。
工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维护职工群众权益。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其职责之一就是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这也是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迫切要求,也是广大职工群众对工会组织的热切期待。工会必须在党委的领导下,主动与党政有关部门健全完善劳动关系矛盾预警和调解工作机制,引导职工以理性合法有序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要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职工权益机制中发挥工会的特点和优势,大力加强源头参与,推动形成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全面维护职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
工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必须满足职工群众需求。工会在面对职工群众公共服务需求全面快速增长,对提高生活水平和质量有新期待的形势下,必须积极参与到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协助党委政府着力抓好就业,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努力满足职工群众在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使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全体职工。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工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功能作用将日益突出。而工会作用的发挥又将有利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健全完善,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整体推进,促进政府转变职能,提高社会管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