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习的义务。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维护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发扬阶级友爱精神,搞好互助互济。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摘自《工会会员手册》中国工人出版社2009年3月,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鼓楼外大街45号;邮编:100120;电话:010——62046264;传真:010——8208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