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佳绩闪耀世界
2011年6月6日,一个中国工会值得纪念并荣耀的日子!
这一天,中国工会代表以99票的高票数,成功当选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工人组正理事。这是自1983年我国恢复在国际劳工组织的活动以来,中国工会代表首次当选工人正理事,被视为中国工会在国际工会运动中崛起的信号。
的确,这一成功当选,浓缩了中国工会各方面工作取得的巨大进展。
回首10年,中国工会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奋力前行、从未停歇,坚守职责、屡创佳绩,不断书写着历史的新篇章——
十年甘为“孺子牛”,工人阶级伟大品格耀神州。
职工群众从来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10年来,各级工会广泛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持续推进全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并通过选树和关爱劳模先进,进一步在全社会唱响了“劳动光荣、工人伟大”的主旋律。
截至2011年底,全国已建工会企事业劳动竞赛覆盖面达75.3%,职工参与率达70.1%;10年来,仅中华全国总工会就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3499个、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1159人,从2008年开始又授予全国工人先锋号6500个。
十年躬身抓创建,劳动关系和谐筑基石。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中国工会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重要任务,自觉地迈出探索步伐。2003年前后,各地工会便陆续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之后又按照王兆国同志“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的要求不断加以深化。
如今,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已得到普遍开展,协调劳动关系机制进一步建立。截至2011年9月底,全国各级地方及产业工会参与建立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2.0万个,基层工会所在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66.0万个,企事业单位工会建立劳动法律监督组织53.2万个。
十年忠诚履职责,切实维权交出新答卷。
工会的属性决定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安身立命之本。10年来,中国工会不仅对维权问题的认识和把握达到了新高度,更在实践和成效上交出喜人答卷。
截至2011年底,仅工资集体合同就覆盖企业174.2万家、覆盖职工1.04亿人;职代会制度覆盖职工逾2亿人,厂务公开制度覆盖职工1.63亿人。另据统计,10年来,各级工会筹集送温暖资金就达296亿元,走访困难企业115万家(次),慰问困难职工家庭7197万户(次)。
十年源头善参与,劳动法律完善成体系。
紧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前进步伐,中国工会强势推动劳动法律体系的形成,使得这10年“成为中国工会参与立法工作力度最大、质量最高、效果最好的时期”。
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覆盖面广、组织健全的优势充分发挥,又进一步彰显了工会组织在监督贯彻落实劳动法律法规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截至2011年9月底,全国企事业单位工会建立劳动法律监督组织53.2万个,仅2011年就受理劳动争议19.3万件;建立工会法律援助服务机构的基层以上工会8953个,为职工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10.0万件,受理职工法律援助案件6.4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