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汉堡港自由港区
汉堡港自由港区建于1888年,为世界上最早的自由港,也是欧洲典型的经济自由区。面积为15平方公里,主要功能是货物中转、仓储、流通、加工和船舶建造。主要政策包括:自由港不在关税管辖区,不是海关的监管区域,装卸、专船和存储货物不受海关限制;货物可以自由从水上进出该区,原材料可在区内加工,不需申报及征收关税。按联邦法规定,该区可视同第三国地位,货物只有从自由港输入欧盟市场时才须向海关结关,交纳关税及其它进口环节税。
近年来,汉堡港自由港区出现一些新的情况:欧盟为统一关税区,使关税减免作用降低,由1888年的30%降至2006年的3%;区域内加工功能趋于萎缩,现已无实质性业务;集装箱运输方式使货物在港时间大大缩短,对保税的需求日渐减少;“9.11”以后,为适应国际反恐需要,特别是根据美国的要求,各种货物(包括转口货物)入区均需申报。1994年起,汉堡港自由港区改建为自由贸易区。按欧盟规定,自由贸易区可设在港口及以外的任何区域,属欧盟关境内享受特殊政策的区域,不再视同为第三国地位。 (赵学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