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时”政策成阻碍企业发展“篱笆”,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建议,应及时予以清理,从制度上、源头上切实解决企业负担过重的问题。
“改革开放30多年,各级政府部门出台了大量政策、规章、文件,一些政策、规章、文件已经完成使命,退出了历史舞台,但也有不少因为种种原因,存留了下来。”张天任说,这些存留下来的政策、文件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的确起到一定的作用,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与社会的发展,有的相互抵制,有的干脆成了阻碍生产力发展的“篱笆”,少数不积极或不作为的部门,甚至会拿着这些“篱笆”圈自己的利益、向企业提无理要求。“这在很大程度上伤害了企业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给企业发展带来很大阻碍。”
张天任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牵头,组织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对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做一次系统的梳理,重点清理和修改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不利于企业转型升级的有关文件,要将清理工作与全面清理涉及向企业收费、摊派的规定结合起来,从制度上、源头上切实解决企业负担过重的问题。
张天任建议,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修改:部分内容与上位法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国家政策重大调整,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部分内容与之不适应的;部分内容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部分内容的程序、可操作性不强,需要予以细化和完善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其他原因需要予以修改的。
“存在如下五种情况的,应当予以废止。”张天任说,这些情况包括:主要内容与上位法或者国家政策相抵触的;依据的法律、法规已废止或者宣布失效的;主要内容已被新制定或者修订后的法律、法规、规章涵盖的;主要内容已被新制定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替代的;主要内容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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