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日报和中国农业新闻网记者]我们在农村采访的时候发现现在农村人气明显不旺,见到的所谓都是“3860”部队,大家都很关心以后谁来种地、怎么种地这个问题,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我想请问这个体系跟家庭承包经营是什么关系,下一步你们打算如何推进?谢谢!
[陈晓华]构建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是发展所需、形势所迫。大家知道,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实行的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种制度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的生产力。但是也要看到随着社会结构、人口结构的变动,农村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比如农户的兼业化问题,农民的老龄化问题和农村的空心村问题,这些问题要解决就需要不断地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从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角度来讲,我们认为最重要的也是基本的前提就是要继续发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优越性,也就是说,我们要建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建立在以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而不是另搞一套。所以家庭承包经营和构建新型经营主体是不矛盾的。发展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是为了更好地带动农户发展生产,解决好过去分散的农户干不了、干不好、干了不合算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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