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循环经济,建设循环产业链,是一项系统工程,一次性投资很大,民营企业在资金方面难以承受。”全国政协委员党彦宝建议政府应加快设立和用好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对重大循环经济项目给予贷款贴息、补助或直接投资等扶持,引领民营企业积极投身循环经济发展,提升自身产业发展层次。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持续推进,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节能减排任务艰巨,要改变“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模式,就必须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循环经济产业链。
党彦宝建议,对民营企业符合规划的循环经济建设项目,应优先安排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指标,切实给予用地保障。并及时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依法保障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建设用地。
同时,应按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结构性减税的要求,建立一套从资源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到环境税收,覆盖资源开采、加工、消费的全过程,共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税制体系。鼓励企业通过循环经济模式生产经营获取比粗放经营更高的经济利益。并尽快制定、颁布促进循环经济的法律和法规,明确政府、企业、公众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权利与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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