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 开拓新局
监督预算是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
2010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改变了以往在6月份一并听取审议中央决算报告与当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做法,首次在8月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专门听取当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的高强说,这样调整,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全面了解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增强了常委会预算监督的效果。
法律草案原则上都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是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新举措。
从2008年社会保险法草案收到7万多件意见建议,到2010年车船税法草案的近10万条;从2011年个税法修正案草案的23万多条,到2012年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的55万余条……
报告指出,这样的做法既是扩大人民有序参与立法的过程,也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还起到了普及法律知识的作用。
开展立法后评估试点,通过多种形式对法律制度的科学性、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法律执行的有效性等作出客观评价,以便更好地修改完善法律。
开展专题询问,邀请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同时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直播,产生积极社会反响。
……
“人大工作也要与时俱进,这需要更大的勇气和智慧。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马瑞文代表说。
代表履职 沟通民意
早在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全国人大代表联络机构。七年来,人大代表在这个特殊的地方“兼职办公”,通过书信、电话、来访接待、调研走访、督办等形式,有效拓宽了与群众接触联系的渠道。
报告指出,五年来,建立健全260多个全国人大代表小组,完善代表小组活动方式,拓宽了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
“设立代表联络处,一方面能让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反映民意,另一方面也方便群众反映他们的难处、问题,帮他们出主意想办法。”张秋香代表评价。
代表汇聚民意后提出议案和建议,通过人大办理,推动政府部门解决落实相关问题,是代表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利的重要形式,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设计的重要内容之一。
十一届全国人大期间,共办理代表议案2541件,办理代表建议37527件,邀请代表1000多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9000多人次开展专题调研。
“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尊重代表的权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利,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报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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