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立法
2003年3月18日,刚刚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吴邦国在十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闭幕式上宣布:争取在本届任期内,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一个庄重的承诺。实际上从这一刻起,十届全国人大立法工作的大幕就已经悄然拉开。
从九届全国人大任期届满时的“初步形成”,到十届全国人大任期届满时的“基本形成”,再到十一届全国人大任期内如期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立法完成了一次伟大的跨越,一幅恢宏壮锦的法治中国新图景正展现在世人面前。
过去十年,对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持之以恒的执着与坚守,使人大立法迎来了收获的季节,一部又一部体现时代特征、回应社会关切、表达百姓心声的高质量法律相继出台。
每一部法律都在讲述着有关中国民主的故事;每一部法律都在诉说着中国人民对于法治所怀有的那份虔敬与渴望;每一部法律都是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一个耀眼的路标。
当我们再度走进法律的世界,细细品味那些经典之作,就可以感受到民主的脉动,感受到人大立法的时代品格。
人大监督
细节印证历程。
细节见证辉煌。
回望过去的十年,中国这个有着五千年文明的泱泱大国,走过了一段峥嵘的“黄金岁月”。在这段难忘历程当中,作为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其监督工作的作为有声有色,表现可圈可点,让人从一个个细节中真实地感受到这辉煌时期里的“人大监督新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