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进人的幸福是新型城镇化的精髓
城镇应成为劳动生产率更高、生活条件更好、社会更和谐、文化更丰富、环境更适宜、安全更有保障的居民聚居地,而且能够以其强大的实力带动城乡发展一体化。而要真正实现城镇化的这一性质,就必须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城镇居民基本活动状态是劳作、休闲、居住和通行,城镇化必须给居民提供更适宜的创业就业条件、休闲文化场所、居住条件环境和人车交通便利。为此,需要进行科学的城市规划和建设。同时,还应构建特殊时期的应急机制和管理体系。
人在幼年、青年、壮年、老年等不同生命时期,对于劳、闲、住、行的需求是不同的,特别是人还有生、老、病、死。城镇化应为满足居民生命周期各个阶段的物质、精神和空间需求提供完备的条件。哪些由居民家庭自己解决,哪些由企业或非营利机构解决,哪些由政府和社会组织建立的公共服务系统解决,在城镇化过程中应有系统的规划安排、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
人类有长久记忆的需要,城镇是人类文明记忆集结之地。每一座城镇都有其历史、现在和未来,并形成物质和非物质的文化遗产,构成人类文明进程的历史年轮。城镇化应成为人类文明进程中最具文化建树的创造过程,而决不能成为损毁文明记忆的遗忘过程。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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