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18日,刚刚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吴邦国在十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闭幕式上宣布:争取在本届任期内,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是一个庄重的承诺。实际上从这一刻起,十届全国人大立法工作的大幕就已经悄然拉开。
从九届全国人大任期届满时的“初步形成”,到十届全国人大任期届满时的“基本形成”,再到十一届全国人大任期内如期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立法完成了一次伟大的跨越,一幅恢宏壮锦的法治中国新图景正展现在世人面前。
过去十年,对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持之以恒的执着与坚守,使人大立法迎来了收获的季节,一部又一部体现时代特征、回应社会关切、表达百姓心声的高质量法律相继出台。
每一部法律都在讲述着有关中国民主的故事;每一部法律都在诉说着中国人民对于法治所怀有的那份虔敬与渴望;每一部法律都是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一个耀眼的路标。
当我们再度走进法律的世界,细细品味那些经典之作,就可以感受到民主的脉动,感受到人大立法的时代品格。
人大监督
细节印证历程。
细节见证辉煌。
回望过去的十年,中国这个有着五千年文明的泱泱大国,走过了一段峥嵘的“黄金岁月”。在这段难忘历程当中,作为中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其监督工作的作为有声有色,表现可圈可点,让人从一个个细节中真实地感受到这辉煌时期里的“人大监督新局”。
问权是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监督权力,是人大监督权的题中应有之义,行使好这一权力,是法律的要求、人民的期待、代表的呼声,也是政府的愿望。人大的询问,是人大法定监督权的一种外化载体,是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进行的监督性的庄严之问。专题询问是在这些年来全国人大依法开展监督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形式不断丰富和完善的大背景下出现的。
运用专题调研这种监督形式,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按照各自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做好工作,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的顺利完成,既是依法监督的必然要求,也是创新精神的集中体现。
十年弹指一挥间。在这十年复杂多变而峥嵘难忘的国际国内形势之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认真履行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责和使命,将人大监督工作与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紧紧相扣,牢牢抓住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胸有全局、勇于担当,与全国人民一道攻坚克难、铸就辉煌,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回首十年,人们会发现,从食品安全、社会保障、就医、就业,到收入分配、社会救助、入学、养老,从安全生产、抗灾救灾、工资清欠、保障房,到传染病防治、消防减灾、交通安全、饮用水,从老年人权益保障、妇女权益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到残疾人权益保障、职工权益保障、农民工权益保障,等等,这些关系最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无不密密麻麻地写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十年来的“监督日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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