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改革,国务院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其中组成部门减少2个,副部级机构增减相抵数量不变。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5个: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5.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6.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1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17.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8.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1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4.中国人民银行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根据国务院组织法规定,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调整和设置,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国务院其他机构的调整和设置,将由新组成的国务院审查批准。
关于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
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转变国务院机构职能,必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微观事务管理,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整合的整合,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同时该加强的加强,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注重完善制度机制,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国务院机构职能体系,真正做到该管的管住管好,不该管的不管不干预,切实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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