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5日下午在参加他所在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握好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更加自觉地把工作着力点放到加大创新驱动力度上来,不断为创新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创新是人类特有的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是人类主观能动性的高级表现形式。一个民族要想走在时代前列,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一刻也不能停止理论创新。对于企业而言,没有创新就缺乏竞争力,没有创新也就没有价值的提升;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着力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新动力,着力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着力培育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使经济发展更多依靠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拉动,更多依靠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带动,更多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驱动,更多依靠节约资源和循环经济推动,更多依靠城乡区域发展协调互动,不断增强长期发展后劲。这也说明,创新既是做大做强现代企业的必由之路,也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战略抉择。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伟大实践中,尤其应该以科技的进步为主要支撑。
可以肯定地说,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在创新型国家建设成效显著,载人航天、探月工程、载人深潜、超级计算机、高速铁路等实现重大突破,一批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科技创新成果运用而生。但不可否认,我国科技创新总体能力还不强,有的地方政府对创新还不够重视,一些企业在创新方面投入偏小,往往习惯于走“四平八稳”的老路子,农业领域运用科技创新的成果较少,“靠天吃饭”的现状仍然存在……这些现状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唯有不断的创新才能解决上述存在的各种问题,也正因为如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突破自身发展瓶颈、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根本出路就在于创新,关键要靠科技力量。
要有创新的意识。意识决定思路和行动,要有“不创则退”、“慢创也退”的意识,不断激发创新企业的活力,变“要我创新”为“我要创新”。政府要加大政策的引导扶持力度,弘扬开拓创新的文化氛围,引导企业内部从资金、制度等多方面鼓励企业内部创新,从物质和精神方面对创新者进行奖励,努力在企业内营造创新氛围,塑造创新文化,使创新意识深入人心,创新行为随处可见,促使企业成员积极主动地去创新。
要有创新的机制。要敢于创新,既尊重客观规律,又不墨守陈规,不能“前怕豺狼后怕虎”,放不下“坛坛罐罐”,舍不得在创新上投入。因此,要在财政投入、税收政策、评价标准、资源和市场配置等方面采取切实措施,建立起有利于创新型企业家队伍建设的体制和机制,优化创业环境,引导企业在创新科技上迈出大胆的步伐,着力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要有创新的人才。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英才,是保证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根本之举。在推进创新型企业和创新性国家的过程中,尤其要注重“人才库”建设,形成人才“聚集”效应,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创新中起到的“智囊”作用,这样才能为创新提供不竭的智力支持。
著名的教育学教陶行知先生曾说过:“处处是创造之地,时时是创造之时,人人是创造之人”。在全球经济浪潮中,我们要立于不败之地,就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信心百倍地阔步前行,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形成全社会人人创新的浓厚氛围。唯有如此,才能为“中国梦”插上腾飞的翅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