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从增强中小学生法制观念、倡导社会关注、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入手,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成果,县检察院公诉科被共青团双鸭山市委、双鸭山市关心下一代委员会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为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友谊县检察院成立了以侦查监督科、公诉科为主体,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青少年维权服务小组。同时成立了以副检察长与县教育局局长为组长的“加强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并联合制定了《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实施方案》。根据中、小学生年龄特点和接受能力,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讲座光盘编辑成中学版、小学版,到学校组织学生观看。今年以来,已在三所学校播放法制教育宣传片三次,受教育学生近700人。还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讲座编辑成家庭版,在县电视台播放21期,讲解家庭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的作用,有效促进了社会及家庭从法律角度关心、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针对家长、学生的疑问,开展法律咨询服务27人次。在办案中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履行法定职责,又注重做好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帮教保护工作。2012年以来,办结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5件。如在审查一起未成年人涉嫌故意伤害案件时,查明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时刚满16周岁,且因邻里纠纷给被害人造成轻伤。办案检察官向被害人讲明刑事司法政策,向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说明造成他人伤害应负赔偿责任,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被害人放弃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主动撤回了提请批捕的请求。在审查起诉3名未成年人涉嫌盗窃一案时,认为三人的行为虽然已构成盗窃罪,但鉴于三人犯罪时均未满18周岁,犯罪情节轻微,又系在校学生,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做出了不起诉决定,使得他们能够在校继续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