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批准,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日前联合印发《厉行节约严格经费管理的规定》,明确了按战斗力标准花钱办事、严格经费分配与审批、控制非急需基建投资、规范集中采购集中支付、从严管控会议集训和公务接待开支等17条具体规定要求。
《规定》以习主席关于加大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力度,发扬艰苦奋斗光荣传统、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指示精神为指导,与中央军委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十项规定”相衔接,着重对“哪些钱能花、哪些钱不能花”作出明确和规范。
从花钱办事源头严起,明确经费分配使用的基本要求。强调经费投向投量向“能打仗、打胜仗”聚焦,优先保障军事斗争准备、信息化建设、高新技术武器装备建设、新型作战力量建设、实战化军事训练、新型军事人才培养、政策制度调整改革等重点,扩大标准化供应范围,改进和加强预算管理,坚决防止重复建设、贪大求洋、铺张浪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从问题易发的重点领域严起,加大财经管理和整治力度。规范了基建投资、集中采购、会议接待、纪念庆典、预算外经费收支、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以及公费出国(境)、自购车辆等财经事项,强调严格按标准、按程序、按权限管钱用钱,把好经费开支关口。
从管住“钱袋子”严起,堵住搞不正之风的财路。要求加强资金支付、结算报销等环节的管控,运用信息手段动态监控部队账户变动和资金流动情况,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管理,严格控制现金使用。
从检查监督严起,强化惩处问责措施。要求加强财务经常性监督检查,与纪检、审计监督结合起来,针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组织联合检查,建立检查结果运用和信息共享机制,增强财经法规制度的执行力约束力。
据总后勤部副部长孙黄田介绍,制定实施这个《规定》,是按照军队要走在前列的要求,改进作风、厉行节约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加强管理监督、提高经费效益,更好地保障军事斗争准备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四总部要求,各级党委要把厉行节约、严格经费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搞好对照检查;各级领导和机关率先垂范,全军部队令行禁止,认真抓好规定落实。(李任九、记者范炬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