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局面基本成型
9月12日,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反应,在总结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于9月17日通过省委常务会讨论通过。
近年来甘肃省,特别是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此次《意见》的实施,就是要趁胜追击,促进全社会凝心聚力、齐抓共管的环保新局面的形成。
根据《意见》要求,甘肃将按照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促进、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部门联动与协同管理相配合的原则,于2017年完成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和优良天数逐年升高的目标,14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较2012年下降15%以上。
与此同时,为配合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和《意见》的落实,兰州市政府于近期出台了《2013-2014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陇原大地上,一场全社会参与的“蓝天保卫战”即将打响。
亮点一:细化责任,城市大气污染防治部门联动机制基本成型。
《意见》共三项42条,结合日前颁布的《甘肃省环境管理责任规定》,每一条具体措施和要求后均注明了负责部门和配合部门,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和企业。兰州市出台的《方案》更是逐项列出了各部门的工作内容和考核扣分事项,部分责任更是明确到了个人。
发改、工信、公安、建设、执法、气象等多部门不再是在环境管理上相互推诿,协同作战不协调的被动应对,环保部门也摆脱了“单兵作战”的尴尬困局,而是多部门联动,共同承担起了保卫蓝天的责任。“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统一协调”的机制下,多部门联动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共同诠释了“大环保”的概念,从整体结构上提升了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和管理能力。
在责任分解的基础上,全省范围内还将适时开展评估和考核,并将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部分市州建立了一周一督查、一周一通报、一周一考核机制。对未通过考核或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有环保部门会同检察机关、组织部门进行约谈,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